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划分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蚌埠市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12月29日.蚌埠市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划分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4.56号 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19号 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实施 划分网格、责任到人,明确任务。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推进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体制,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 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 明确层级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全覆盖环境监管格局,有效维护环境安全。三,网格划分及职责全市划分为市 县、区 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四级网格,一,一级网格。全市行政区域划为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政府,市长为网格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网格长兼二级网格的监督主管领导、工作职责,1.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研究制定全市环境监管相关工作制度,运行机制 监督指导二。三,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责任人履职.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2。及时查处本级管辖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本级管辖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信息、协调处理跨县区环境问题,3。确定对每个二级网格进行包保监督的市直部门。组织具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市直部门履行环保职责,4 确定本级网格重点监管对象,监管任务、监管责任 并实施直接监管。建立监管档案 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二级网格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抽查和稽查,二,二级网格、按一级网格内的行政区划、以所辖的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为单元划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区政府,管委会 县区长,管委会主任.为网格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网格长兼三级网格的监督主管领导、工作职责,1 监督指导三。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责任人履职。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承办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监管任务 2。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对三 四级网格的环境监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承担本辖区日常环境监管任务,上级网格直接负责监管的对象除外,下同、及时查处辖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按要求公开本级管辖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信息、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 4,确定对每个三级网格进行包保监督的县。区直部门.组织具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县,区直部门履行环保职责,5、确定本级网格重点监管对象、监管任务,监管责任。并实施直接监管 建立监管档案,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三级网格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抽查,三、三级网格,按二级网格内的行政区划 以所辖的乡镇 街道、社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为单元划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社区 园区管委会等。乡镇长,街道办事处,社区。主任、园区管委会主任为网格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网格长。并设置2名专.兼、职环保员 工作职责.1、监督指导四级网格的建立 运行和责任人履职、承办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监管任务,2,开展日常巡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3,组织开展网格内污染源、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的日常监管及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无法处置或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上报 4,及时调处网格内各种环境信访纠纷.配合上级网格做好辖区内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5 确定本级网格重点监管对象。监管任务.监管责任,并实施直接监管,建立监管档案,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四 四级网格.按三级网格内的行政区划 以所辖的行政村,居委会划为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村.居 委会主任为网格长。工作职责,1,对网格内排污单位 饮用水源地 河道沟渠.建设项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无法处置或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网格进行调查处理,2,组织开展网格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村级任务 四、建立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市级统一领导,县区组织实施。乡村具体落实的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 细化巡查报告.调查处理 沟通反馈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保障各级网格高效运转,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动协作制度。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结合实际.建立信息通报,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网格运行、定期例会、排查整治.日常检查。业务培训 考核评价,巡查反馈等制度.三是突出监管重点 各级网格要将饮用水源地 自然保护区,国省控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明确日常监管频次,对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管理难度大的网格、可按照网格内企业污染种类 细化重点单元.把执法监管责任明确到人。五,网格化体系建立实施步骤 一,建立阶段,2015年12月31日前.各级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完成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明确各级网格的网格长,直接责任人,以及包保领导和部门,各县,区政府 管委会,编制的。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市环保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二.调整完善阶段 2016年1月15日前,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要求.对各级网格建立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长效机制.三、实施阶段 2016年1月底起 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要求.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辖区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环境安全事故.六 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联席会议.统一领导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联系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网格化环境监管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树立.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理念。成立相应机构,对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和调度。及时研究解决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有效运行,二,促进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形成环境监管合力 包保部门要按照各自环保职责,加强对下级网格相关工作的监督指导,帮助解决网格化环境监管遇到的实际困难、三 严格监督考核,市政府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情况纳入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纪实施问责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也要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效的考核.确保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及运行情况要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市环保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