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 芜湖市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开发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现将,芜湖市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1月11日、芜湖市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为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或由此引发的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恶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建筑业企业和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省厅。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一。适用范围1.有资质建筑业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 围堵.拦路等事件、2 有资质建筑业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和过激行为、3 有资质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负责人下落不明或欠薪逃逸事件,4。其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二、启动条件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 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4,问题久拖不决,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5,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二,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孙跃进。副组长,骆红旗,李国信.方平.成、员。史庭琛.市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室主任。赵。敏 市住房城乡建委公用科科长 王陆驰,市住房城乡建委建监科科长 仇庆全,市住房城乡建委房监科科长.杨 峰 市建管处主任.崔其武。市建管处党总支书记,汪毅明,市质监站副站长、刘 平。市开发办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建管处,联系电话,3834434 李国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委办公室,公用科。建监科,房监科,质监站 建管处、开发办等科室.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领导组下设五个清欠维稳工作小组。第一组 负责镜湖区分管责任领导、杨.峰,联系电话,13305533355组.长。夏文胜。联系电话 13909639399组,员 滕祖峰.夏露。宋守虎联系电话。15055309755,13696560553,13705538507第二组.负责弋江区分管责任领导。崔其武、联系电话、13505655408组 长。陶本林,联系电话 13605591963组.员、余忠齐。联系电话.13003037085第三组,负责鸠江区、城东新区分管责任领导,蔡瑾,联系电话,13605539695组,长,茆令望,联系电话,13305533358组、员 黄万明。汤翼、齐俊,陶时炜联系电话.15955373829,13305537892.13866656060、13705534800第四组 负责三山区 大桥经济开发区分管责任领导。缪正祥.联系电话,13655537676组.长、张新兵,联系电话,13955316969组、员,夏琴、王锐.联系电话.15922308257。15155305003第五组.负责市政府。市信访局,市住建委分管责任领导,汪,洋,联系电话。13905530135组。长、陶德亮。联系电话、13905531357组,员.赵礼俊,联系电话、13665536242、二 领导组职责1。发布启动和解除应急预案的命令 2 按照应急预案,配合所辖区域内政府维稳部门制定应急方案。措施,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把事件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根据事件发展、配合所辖区域内政府维稳部门调配维稳人员和应急资金等,4 及时掌握有关应急事件的进展情况,根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规模。范围。紧急程度,适时将事件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市住建委和省住建厅报告、5,每逢,中秋。十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对芜湖市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建筑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要求各施工单位节前足额支付本企业农民工工资,妥善处理因拖欠引发的投诉案件。积极采取措施。预防集体上访.围堵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分色,管理、对可能存有重大拖欠隐患的.红色、黄色,工程项目深入了解 分析研究.多方协调、重点监控、实施个别预案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疏导.坚决杜绝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围堵事件发生 6、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 约谈外地进芜企业总公司法人代表或企业在芜负责人.约谈本地企业公司法人代表,全面了解各项目信息动态,强调年底维稳清欠工作重要性,要求各企业严禁出现集访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对。红、黄色,重点监控项目,约谈其项目负责人,并下发、预警、通知书,要求企业和项目部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及应急预案 确保年底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7,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设立投诉接待办公室,采取日值班制度。两人一组,每日派专人接待 负责接待拖欠投诉.确保投诉渠道的畅通、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8。负责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 突发性事件报告程序1、建设领域清欠维稳工作领导组在接到相关部门或举报人等突发事件报告后,在30分钟内迅速与所辖区域内政府维稳部门取得联系,协调处理、2 领导小组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畅通通讯设备并保持沟通联系、密切注意动态,由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向领导组副组长和组长报告 3,领导组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根据报告的情况,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部门报告、10人以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1小时内报市政府,涉及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立即上报省住建厅驻外服务中心.应急事件结束后。领导组组长宣布解除应急预案 四.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措施 1、对上访的农民工做好安抚和接待工作。2,针对个案具体情况。提出个案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3.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并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到场,了解清楚欠薪数额及情况后,督促企业筹集资金,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与所辖区域内政府维稳部门一起召开协调会议,4。认真处理群众投诉,配合所辖区域内政府维稳部门,及时处理和反馈.防止矛盾激化,五,相关单位工作要求1,本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外地企业在芜负责人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直接责任人,是负责本企业民工工资按时发放的保证人.2 凡在本市内施工的建筑业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制订好防范群体事件预案、建立相应应急领导小组和组织、并根据自身需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资金和人员,3 相关施工企业当接到突发事件报告,要积极筹措资金。做好调解工作,确保社会安定,4,各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密切注意各项目部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时化解矛盾,平息纠纷.5.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工作。落实农民工工资准备金。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