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管理 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征收实施单位,是指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接受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征收部门.委托、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并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向征收部门收取服务费用的单位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征收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征收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征收实施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制度,信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第四条、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规范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三、参加房屋征收专业技术培训的征收工作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不少于50.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5年以上房屋征收工作经验。法律类.工程类、经济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工程类.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3人 第五条、征收实施单位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经所在地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征收部门同意后、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并通过房屋征收信息管理系统提交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三.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四。征收工作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合同,五.征收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六 征收工作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备案材料齐全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收到备案材料后10日内予以备案、并发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备案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第六条 征收实施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公场所,应当于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报所在地的市、县、区 征收部门.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换领,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换领,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时,原,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应同时缴回,第七条,征收实施单位应当于备案时间到期时前30天内通过房屋征收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延续备案,换领.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换领,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时 原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 应同时缴回.备案时间到期后60日内仍未申请延续备案的,原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自动失效,第八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配备与房屋征收业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委托合同要求。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并根据委托合同约定督促房屋拆除单位做好拆除工程安全防范、扬尘污染控制等工作,二,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房屋征收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举办的教育培训。三.接受房屋征收部门的监督检查,四。做好本单位征收工作人员的管理.五。鼓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房屋征收项目进行管理.六.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第九条、征收实施单位承接房屋征收与补偿业务后。应及时通过。福建省房屋征收信息管理系统 填报房屋征收项目相关信息及征收实施过程进展情况。第十条,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征收工作人员。应当参加房屋征收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组织的房屋征收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第十一条,征收实施单位不得指派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咨询,商谈.协议签订及回迁等业务活动,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挂牌上岗,上岗牌由房屋征收部门或省级行业自律组织统一制作 第十二条。征收实施单位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所承接的征收项目业务。不得接受单位和个人挂靠承接征收项目业务 第十三条,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受理被征收人的咨询、投诉 第十四条.征收工作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从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第十五条,通过房屋征收法律法规专业培训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征收工作人员 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设区市房屋征收部门考核确认,可以担任房屋征收项目负责人,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二 工程类 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三、5年以上拆迁工作经验 第十六条,征收项目负责人和征收工作人员。应参加房屋征收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房屋征收继续教育培训,上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本年度不得在新的房屋征收项目中、从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第十七条。征收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以下职责,一。在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房屋征收政策法规.二,主持制定征收实施方案及现场管理相关制度措施,掌握征收进度。推进和谐征收 三.组织调配和管理征收现场工作人员.四,及时与征收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协调各方面关系,五。了解征收项目动态.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征收矛盾纠纷隐患,确保征收工作平稳进行,六,按要求及时报送征收项目相关信息 七、征收部门及所在征收单位委托承担的其他职责.第十八条。房屋征收实行征收项目负责人工作责任制、3万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征收项目.征收实施单位应当配备不少于1名的征收项目负责人。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征收项目 征收实施单位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的征收项目负责人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户数未达到项目征收总户数95 或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总户数达到30户的,征收实施单位不得指派该项目负责人另行承担其它征收项目。第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通过现场巡查、抽查,投诉举报核查或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征收实施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征收实施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根据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材料.第二十条、征收实施单位实行年度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以下简称年度考核,征收实施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房屋征收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报、年度规范化管理手册.一式四份、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 副本、三。征收工作人员花名册。并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四 上年度征收业绩统计表.第二十一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各设区市征收部门按照,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考核标准 详见附件 对征收实施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免予参加下一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并记入征收实施单位信用档案,第二十二条.逾期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征收实施单位、应自逾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参加年度考核。超过30日仍未申请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其.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自动失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征收实施单位、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经复核仍不合格的 其、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自动失效,逾期参加年度考核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征收实施单位 经复核后.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其,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继续有效。但自考核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承接新的征收项目业务 第二十三条 征收实施单位不得跨设区市接受征收部门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 市 县、区。征收部门不得委托未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征收实施单位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 第二十四条、征收实施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征收部门责令其改正,作出不良记录.其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并记入征收实施单位信用档案、一。伪造 涂改,转让,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 二.转让或变相转让所承接的征收项目业务、或接受单位和个人挂靠承接征收项目业务、三.以明显低于成本价格承接征收业务.四,与被征收人恶意串通.谋取私利,五,在征收实施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损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六。对征收部门要求其依法处理的投诉 拒不处理或者拖延处理,未按要求反馈处理情况、七 备案证书有效期到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延续备案的 第二十五条。征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征收实施单位将其调离原岗位 3年内不得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 记入征收实施单位信用档案,一、接受被征收人财物、二。私自涂改或违规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三,对被征收人实施断水,断电.断气,阻断通讯.阻断通道等行为.四,与被征收人串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不当利益,五,拆除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六。激化征收矛盾、造成不良后果或产生恶劣影响。征收实施单位未将有上述行为的工作人员调离原岗位的、其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施行、福建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管理办法、闽建,2014,7号,同时废止、附件 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考核标准,附件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考核评分标准征收实施单位名称。得分。项目考核内容规定分值评分细则考核得分一 机构设置、10分、1 依法登记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 有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的能力2符合2分,不符合0分 2.专业从事房屋征收实施工作,不以营利为目的2符合2分、不符合0分、3,单位名称规范1符合1分、不符合0分.4,有专用固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2符合2分.不符合0分 5.档案室单独设置.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1符合1分.不符合0分。6,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工作职责明确1符合1分,不符合0分,7 有单独的会议室,财务室1符合1分 每少一项扣0。5分.二,人员配备,16分。1.从业人员配置兼顾法律、工程等相关专业.年龄结构合理2符合2分,不符合0分,2 从业人员不少于20名 且均接受过专业培训3符合3分.每少1名扣1分.扣完为止,3。所有从业人员已订立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交社保费用3符合5分 每少1名扣1分 扣完为止,4 从业人员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不少于3名1符合1分。不符合0分 5.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并熟练掌握房屋征收及相关法规政策2符合2分、每少1名扣1分.6.法定代表人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1符合1分、不符合0分 7 财务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具有财务相关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1符合1分 不符合0分.8、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1符合1分。不符合0分、9,从业人员中5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符合2分 不符合0分,三.办公硬件设备,4分.1.具备应急通讯和应急车辆1符合1分.少一项扣0 5分.2 配备现场办公用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等设备1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 不符合0分,3 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1符合1分,不符合0分.4,使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网上签约系统1符合1分 基本符合0,5分 不符合0分.四.制度建设.7分 1,岗位责任 技术责任明确 有培训,考核计划。落实情况记录1符合1分。基本符合0 5分、不符合0分。2。建立并公开投诉处理制度,正确解决异议诉求,投诉及时记录,处理与反馈1符合1分 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3,建立并落实统计管理制度、及时报送征收项目信息3符合3分,基本符合1分 不符合0分.4、建立房屋征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5,建立房屋征收工作廉洁自律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无类似方面的群众投诉1符合1分,基本符合0 5分 不符合0分.五 档案管理、20分,1。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分类清晰,查阅方便。已完成项目全部装订归档2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2,综合档案齐全.每个项目的综合档案应包括,房屋征收实施委托合同、征收决定及征收决定公告,房屋征收红线图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处理结果 征收补偿方案及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评估报告及补偿结果汇总,各项资料公示的照片及原始的材料,涉及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强制执行的还应包括相关资料3符合3分,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3 征收委托合同职责明确,内容包括房屋征收范围.委托实施征收的费用及支付方式、工作要求,违约责任2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4。一户一档、每户的档案应包括、调查影像资料.调查认定处理结果 房屋征收分户评估报告。相关资料送达回执、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商谈记录,交房验收记录。领款凭证 被征收人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10抽查10户拆迁档案、任何一户每少一项扣1分、5。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权利义务明确 填写清楚 表述规范、结构完整,有房屋征收部门 被征收人签字盖章3符合3分.基本符合2分,不符合0分、无合法委托手续的其他人代签的扣1分.出现空白协议的扣3分,六、现场管理、27分。1、现场办公室整洁规范。标志清晰2符合2分 基本符合1分 不符合0分,2。做好征收项目现场有关信息公示。包括.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实施单位基本情况,实施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法规 现场工作制度 监督举报电话,调查认定结果、征收补偿方案 安置房源信息等,评估机构选定结果。分户评估结果,申请住房保障的被征收人情况。补偿决定.分户补偿结果等,15现场公示资料.每少一项扣1分 扣完为止。3。现场工作人员佩戴工作标识、3符合3分、发现1人不佩戴工作标识的扣1分.可以倒扣分,4.积极宣传政策、认真做好谈话记录。2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 不符合0分,5,政策宣传到位,印发征收须知,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栏,2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6、现场设置信访接待处,信访矛盾处置及时 未发生因实施单位工作不当引发的重大信访事件。3符合3分、基本符合2分、重大信访处理不及时的扣3分,七 人员管理.12分,1.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1符合1分.不符合0分,2.开展行风建设。廉洁自律及职业道德等教育,并有学习记录1符合1分.不符合0分,3.从业人员定期开展专业学习或教育.并有学习记录1符合1分。不符合0分、4 明确档案管理员,统计员。信息联络员 安全员以及专职信访员3每缺项扣0、5分 5.不聘用未与原征收实施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征收从业人员3符合3分 每聘用1人扣1分 可以倒扣分,6 年度未发生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有效投诉,3每发生一次扣1分。可以倒扣分.八 加分项目、8分.1、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房屋征收项目4。2、考核年度所承接的征收项目被评为和谐征收示范项目的4,九.直接认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形1、跨设区市接受委托承担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2、征收实施单位有第24条规定的违规行为之一的。3,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有第25条规定的违规行为之一、且未调离原岗位的、4、征收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因在征收实施过程中违法违规被刑事处罚的,5.征收实施单位近三年有超过3名从业人员因在征收实施过程中违法违规被刑事处罚的,合,计、备注,1 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 评定为,优秀.等次、80分。70分、含80分 70分.为,合格 不足70分为、不合格。2 被考核年度无征收项目的 第六项现场管理得分按标准分的50,计算,连续两年无征收项目的,第六项现场管理得分按标准分的30 计算,连续三年无征收项目的 第六项现场管理得分按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