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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芜湖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10月12日 芜湖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安全管理,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认真贯彻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芜安 2015.75号,和。关于立即开展餐饮行业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芜安,2015,88号.要求 现结合实际、制定芜湖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 深刻吸取。10、10,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铁腕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二 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一。治理范围.使用天然气 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饭店 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及各机关,医院、学校 幼儿园、厂矿企业,建筑施工工地等相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二.主要任务。依据安全生产 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 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 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成立芜湖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二.职责分工。1。城乡建设等燃气管理部门。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 督促燃气供应企业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 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录、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2、负责建立全市使用燃气餐饮场所的基础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名称,地点,主管上级.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燃气使用类别.用气方式、用气量 供用气合同,应急处置方案等相关内容,2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3、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钢瓶进行检查,对报废,超期未检或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4 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5、工商部门、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7、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综合监督和协调工作、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市政府安委办实行挂牌督办,8、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专项治理工作 要制定辖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场所全面检查。四,治理内容。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 一律依法取缔.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2,相关证照不全的、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 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 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 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 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 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 2米 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4 放置钢瓶 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 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 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3,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2006。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5 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 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 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 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 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11。严禁使用50公斤以上的压力罐装燃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作为烹饪热源、五、工作步骤,一,制定方案阶段,10月12日至10月15日.各县区,开发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于10月15日前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到各餐饮场所,二、督促整改阶段 10月16日至10月30日、各县区,开发区要组织建设和市政管理等燃气管理 公安消防 质监 商务、安全监管、工商,食药监管等部门、对餐饮场所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餐饮场所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以及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要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非法餐饮场所,要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报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取缔,三.抽查和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县区 开发区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园区、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于11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 对各县区,开发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县区、开发区及市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检查的组织领导 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要认真分析本地餐饮场所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县区.开发区要针对专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乡镇 街道 公共服务中心,园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检查使用燃气餐饮场所 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 各级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三 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各县区,开发区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 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 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 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 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达不到基本燃气安全要求的餐饮场所、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 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请各县区 开发区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按月填写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次月3日前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安委办。联系人,张捍东,联系电话.传真,3882205 邮箱、ajjggg 126.com,附件 1.芜湖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3,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表 附件1,芜湖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 汪华东。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黄锦超,市政府副秘书长濮亚锋.市安监局局长成.员,何,晨.市住建委主任周、光 市质监局局长程业涛,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祎茂、市工商局局长韩明新、市商务局局长江。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袁,鹏,市城管局局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中各项工作.市安监局副局长宋玉辉任办公室主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科室人员为成员。附件2、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月。日,附件3、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表,注,带、号的检查项目是否决项 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其他项目存在重大问题的,要立即停产整顿.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检查组成员,专家。签名、企业负责人。签名,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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