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市渡口渡船更新改造保障渡运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我市渡口渡船安全渡运条件,加快渡口渡船更新改造步伐,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全市渡口渡船更新改造保障渡运安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11月12日.关于推进全市渡口渡船更新改造保障渡运安全的实施方案。为改善我市渡口渡船安全渡运条件。加快渡口渡船更新改造步伐。消除安全隐患 促进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总体目标,我市开展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 按照。政府牵头、行业指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总体思路和。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渡船更新改造和渡口达标 通过更新改造老旧不适航渡船 改善渡口设施、调控渡口总量、规范渡运安全管理、努力实现全市渡船质量提高、渡口设施改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渡运秩序好转 切实消除渡运安全隐患的总体目标.二,主要任务、目前.我市现有渡口164道、渡船169艘 其中,123道渡口需要改造,内河109道 长江14道、124艘渡船需要更新或整改维护。更新78艘,整改维护46艘.35道长期停渡的渡口可以撤并,以上需更新改造的渡口渡船数仅为摸底参考数据,实际整改以各地上报并验收合格数为准、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各类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筹措,市财政根据各类项目实施情况分别予以奖补,一,渡船更新.计划新建78艘渡船、根据新建渡船船型、7,5米以下.不含7 5米.人力渡船、每艘奖补2万元。7、5米以上。含7。5米,人力渡船.每艘奖补2,5万元、12米以下 不含12米、机动渡船。每艘奖补5万元 12米以上,含12米 机动渡船 每艘奖补9万元。二,渡船整改维护 计划整改维护46艘渡船、根据不同的船型和船龄,人力渡船船龄在8年以内的.每艘奖补1万元,船龄在8年以上的.每艘奖补1,2万元 12米以下.不含12米.的机动渡船且船龄在8年以内的,每艘奖补1、5万元,船龄在8年以上的。每艘奖补2万元。12米以上,含12米。的机动渡船且船龄在8年以内的每艘奖补3万元,船龄在8年以上的每艘奖补4万元,三、渡口改造,计划改造123道渡口.其中内河渡口,每道渡口奖补3万元、长江渡口,每道渡口奖补18万元、四,渡口撤并 现已停渡的35道渡口,按照县、区.政府每撤销一道、市财政奖补5万元,目前仍在正常渡运 但因客流量较小并且为了整合渡口资源、积极主动配合撤并的渡口。按照县.区,政府每撤并一道。市财政奖补10万元,对于江北地区渡船更新及整改维护,渡口改造项目。市财政奖补比例提高15 全市渡口渡船更新改造作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项目 原则上要在2016年5月底前实施完毕 少数任务较重的县,区,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报市港航局备案。可适当延长,三,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当作民生工程来抓 努力夯实全市渡运基础 保障渡运安全。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事机构,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 区别轻重缓急,确保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顺利开展,二,规范程序.严格计划,2015年10月底前由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市港航局报送辖区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各类项目实施计划.市港航局会同芜湖海事局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于2016年初预拨奖补资金的50。各类项目实施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取得船检等证书后,由市港航局会同芜湖海事局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进行清算、拨付剩余奖补资金、三.严肃纪律,专款专用。市港航局会同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奖补项目计划申请和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做到专款专用 任何地方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奖补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视情节轻重,扣减.停拨或追回奖补资金 并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为强化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保障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行乡镇客渡运安全管理职责 各县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人员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