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12月25日,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19号、和、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皖环函,2015,651号。的要求 结合我市环境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强化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 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全力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改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 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市。县。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2016年起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建立完善监管制度,明确层级监管责任,实现环境监管区域与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民生环境的突出问题。三.网格划分及职责,一级网格以市辖行政区域为单元.二级网格以所辖各县.区和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行政区域为单元,见附件2 三级网格以镇街 乡 公共服务中心 为单元。四级网格以村社区为单元,市辖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以及工业生态园区。自然村等区域均纳入网格监管 一,一级网格。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政府.成立芜湖市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负责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工作职责。1。负责指导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情况和责任人的履职情况,2,督促市直各有关部门履行环境监管责任.按要求公开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3.对所监管二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及时督促属地查处或者职能部门直接查处,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二 二级网格 二级监管网格责任主体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职责,1,负责指导三,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 认真调查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2,负责承担本辖区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任务.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 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排查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按要求公开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3,整合辖区内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及其相应的环境管理资源,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对本辖区所监管的网格开展巡查,抽查,督查,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接收的报告、投诉举报和上级督办事项.督导三级网格责任主体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三.三级网格。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处,工作职责.1。指导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配合二级网格全面排查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认真调查、报告并协助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2,整合镇 乡,街,公共服务中心,承担环保工作职责的机构专管员、协管员力量,承担本辖区日常环保监管检查,巡查,协调任务。及时调查各类环境投诉举报。妥善协调处理环境信访,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及时制止违法排污.秸秆焚烧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及时向二级网格报告并配合开展依法查处工作。四。四级网格。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社区办,工作职责,建立三级网格与四级网格的联动机制。发挥四级网格日常了解,巡查,协调,自治监督和及时制止 向三级网格报告违法排污行为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作用,及时发现制止违法排污现象,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工作。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要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分工落实的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 做好上下衔接。联动互动.各级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责任.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形成环保监管合力,二。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管委会,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乡镇 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人员。有条件的乡镇 街道、应设置专职环保机构,加大环境监管资金投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技术水平和监管效能,三、完善制度建设.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查处环境信访问题等情况.并根据辖区实际动态调整重点监管对象和监管等级、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环保重点 难点,热点问题.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提高环保监管效能、每年11月3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网格化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并抄送市环保局.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网格化监管考核细则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下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对各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加强督查指导.全市成立9个督查小组、见附件4,对各网格的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每季度开展抽查.督查.督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 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下级网格或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相关责任部门,督促整改。附件。1。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芜湖市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责任区域一览表3.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中的职责4.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督查责任区域5、芜湖市网格监管督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 汪华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锦超,市政府副秘书长,韩万青,市环保局局长成 员。鲁先贵,无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汪。铸,芜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桢烈.繁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曹昌贵,南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魏心平,镜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声启 鸠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奚银华,弋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余,强 三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阳小玲.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范云松,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徐丽娟。市发改委副主任王,翔.市经信委副主任程业涛,市公安局副局长蒋庆贵.市财政局调研员杨成荣,市国土局总工程师马兴起.市住建委副主任孙四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德贵.市水务局副局长薛真理,市农委副主任王劲松,市林业局副局长王玉辉.市港航局副局长王、林 市工商局副局长许晓平、市安监局副局长、秦正华.市卫计委副主任胡。键,市城管局副局长张国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调研员蒋庆冰.市商务局副调研员王 彤、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黄世兵,市质监局副局长刘育红.市教育局副局长袁家和。市科技局副局长邢,丽、芜湖银监分局纪委书记吴其万,市环保局总工程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韩万青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加2,附加3、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中的职责.在网格环境化监管体系中,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及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1 市环保局、配合市政府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明确本级监管对象。对二.三 四级网格的建立及日常工作进行督导 指导和组织排污企业进行排污申报、依法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环境治理,强化环境污染事故,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报告和处理.2、市发改委,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在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后告知项目业主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充分做好清洁能源推广工作,3 市经信委,按计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工业节能降耗 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 新工艺,新产品。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4,市公安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负责商业。家庭.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使用喇叭、警报器的行为依法实施管理。负责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初检,年检,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抽检工作 严格车辆报废制度,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按规定予以强制报废.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丢失 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做好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信访事件的维稳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污染事故、违法行为等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5.市城乡规划局,在规划编制评审及审批工作中,把环境保护列为城乡规划重要内容。6.市国土局,在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时,严格执行规划影响评价制度 同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矿产资源。负责指导.督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负责将查处的无证非法开采矿山及不符合相关规划的矿山提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关闭。7 市财政局,根据环境监管执法任务,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经费投入.8,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组织交通专项规划.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负责与水源保护区相邻事故多发公路路段防撞。污水收集等防护措施的监督落实,按部门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防治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加强公路及公路桥梁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防止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加强道路运输管理,杜绝扬尘污染。9,市水务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水利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负责划定禁采砂区.查处河道违法采砂行为 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河道排污口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违规排污口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按照要求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资源调度的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内的排污口设置.参与流域水资源及其污染防治的规划工作。严查违法企业的自备井供水,10、市农委、依法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推动秸秆禁烧工作。推广生态农业技术,防止植被破坏和土壤污染、负责制.修。定畜牧业发展规划。协助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禁养区、可养区,协助环保部门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负责督促指导可养区生猪养殖场改造升级,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推广生猪生态养殖模式.负责指导水产网箱养殖整治 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对渔业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11 市工商局。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违法主体。根据环保部门的抄告.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证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政府取缔关闭的违法排污企业或单位 及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12、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3、市住建委、负责建筑工地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对建筑工程未取得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的.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对城市已建成污水设施运行的监管 14、市城管局.负责对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造成污染的城市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对未经批准在疗养区以及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和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从事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建筑施工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负责做好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处置等监督管理工作、15,市林业局、依法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和植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其主管的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和监督管理。依法对湿地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督促各地政府制订流域沿江两岸造林绿化规划,监督落实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实行采伐限额制度 采伐后应及时更新抚育.16、市卫计委。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全程收集。定点贮存、安全转运,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确保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医疗机构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17.市质监局。负责环境监测设备.仪器.仪表等的计量检定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单位的资质认定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生产领域的环保产品实施监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18.市商务局,指导企业采购。生产和销售节能产品 使用节能材料 采用节能生产工艺和流程。引导能源资源节约型产品消费.推进节能标签制度。减少一次性商品使用,引导,两高一资 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支持企业创建绿色自主品牌。建立绿色信用、按照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大机动车淘汰力度,组织超市,商场等场所开展创模环保宣传活动,19。市教育局。把环境教育作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大力普及环境保护知识 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创建,绿色学校,和 绿色幼儿园 抓好全市各级学校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创建优美的育人环境 20、市科技局,组织环境保护、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污染防治等先进技术的研究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 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加大对环保科研课题及科研项目的向上争取和本级扶持支持力度.21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在对餐饮单位实施许可时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为前置许可条件 22 市港航局,在内河通航水域、除长江外.管辖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有关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并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23、芜湖银监分局,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环保部门通报情况.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审查条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在审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时.应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加强授信管理 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应严格控制贷款、附加4,附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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