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9月18日17时07分,位于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路与长春路交叉口广大工业园10号的芜湖辉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 火灾造成芜湖辉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房及室内生产设备,海绵制品等物品以及相邻厂房部分汽车零部件产品.周围商铺内装修和设施烧毁.目前。火灾事故原因和造成的财产损失正在调查中,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批示、要求、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妥善处理后、一定要查清原因,严肃处理,特别要举一反三.教育大多数 提升消防水平,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业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 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原则 以全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全方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夯实消防基层基础,提高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为着力打造芜湖经济和城市两个 升级版 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行动时间及整治范围 一、专项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二,排查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企业厂房,仓库。三,排查整治内容、一。是否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 竣工验收或消防设计 验收备案。二、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规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等情况,三、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组织消防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四 厂房.仓库、内是否设有员工集体宿舍 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等情况,五 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的数量 宽度和设置方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安全出口 疏散楼梯 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是否正确。六.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七、消防水池的容量、水位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泵及应急电源是否完好有效。设有消防自动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八,生产车间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工段。可燃、易燃液体 气体,储存仓库 员工集体宿舍。可燃气体液体储存间,锅炉房 配电室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是否与其他部位按规定进行分隔,并采取防爆措施.九、企业职工。保安人员是否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是否会报火警,是否会扑救初起火灾。是否会火场逃生自救.四,实施步骤,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各地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本辖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并充分利用媒体。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二、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各地对照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工业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制定整改方案 落实责任,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 资金.时限清单,对排查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梳理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建立健全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市政府将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台账 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全市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五.工作要求。一,转变观念,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按照.谁审批 谁负责 的原则,严把消防安全源头关。督促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企业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履行各项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妨碍 阻止正常的消防监督执法行为。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管委会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日常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对工业园区出现严重违规建设或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将从严追究属地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领导责任。二、严格执法 强力整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园区内企业进行彻底排查。全面掌握消防安全状况,从严整治消防违法违规企业。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组织对未批先建,未批先用的项目和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清理 整顿,未经审核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未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且整改难度较大的单位.要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火灾隐患,对历史遗留的区域性火灾隐患 要全面制定整改计划 落实整改资金、措施和责任人 强力推进整改.三.落实责任、严格实施消防监督和管理。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是经济发展的保障,必须在项目落地和日常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消防管理责任.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对工业园区所有企业严格监管、从严执法,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审核 竣工验收和消防设计.验收备案。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投入使用的 要依法严肃查处.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健全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整治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合格的 住建部门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国土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前期违规审批的项目、必须全面清理.撤销原有批准文件。依法督促整改 四 因地制宜,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地要结合工业园区发展实际,建设政府专职消防站,对符合建设专职消防队条件的企业。要督促尽快建成专职消防队,对确实有困难的,可采取政府与企业合建、企业和企业联建等形式建设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按标准配备相关消防车辆,器材和装备、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要加强开发区企业志愿消防队建设。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开展火灾扑救及应急处置训练,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与驻地开发区企业的协作配合,修订和完善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针对性的协同演练。加强交流。提升联合作战效能,提高灾害处置能力,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9月30日前.上报本地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自10月份起,每月20日上报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登记表、12月2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潘帮全,电话 0553。2296044,附件.全市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登记表、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