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驻芜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皖政、2013 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围绕打造山青水秀 具有山水园林特征的现代化生态城市的要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为建设人水和谐 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大城市提供水利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城乡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坚持人水和谐.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坚持节水减排 高效利用.保障重点 合理分配好水资源。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方法 坚持因地制宜,因水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实效性、三、主要目标,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和水域保护蓝线,到2015年 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3、9亿立方米以内、不包括8.30亿立方米贯流式火电冷却用水量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3。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5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2,以上 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各县,区水面控制率不低于本地区各规划区域现有水面率 2015年后各项指标达到省政府相关规定要求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四.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 加快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 水中长期供求计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农业节水发展规划。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等专业规划,形成较为完备的水资源规划体系,加强相关规划的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 五,严格取用水总量控制、实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建立覆盖市.县区二级行政区域 含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下同,的取用水总量控制体系.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定指标下达各县区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各县区根椐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照,生活用水适度增长、环境用水控制增长,工业用水微增长,农业用水零增长,的原则 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区域 优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在明晰初始水权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政府调控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水权转让制度,六、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不得擅自取水和改变用水计划 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地下水已严重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 审批机关不予批准。未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取水户.应整改并依法补办 尽快完成各地依法应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登记入库工作 建立健全水平衡测试制度,七。严格水资源论证、加强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时.应编制水资源篇章 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应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强化水资源论证监督管理.鼓励公众参与。实行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制度及论证审查责任追究制度、八 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认真执行.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 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严格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行为 九,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 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中深层地下水,并削减开采量,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深层承压水原则上只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依法规范取用中深层地下水机井建设审批管理。十,积极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积极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把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城市建设要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注重再生水利用设施的配套建设 力争污水再生利用率有较大提高 火力发电,钢铁等工业企业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鼓励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洗车等使用雨水.再生水。推广雨水集蓄利用技术。鼓励雨水利用生态小区和公共建筑雨水利用 中水回用示范建设。工业园区要实施集中供水,废污水集中处理,并在园区内充分利用.十一,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 市 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 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县区水资源调度方案要服从全市水资源统一调度.供水单位应按照水资源调度计划编制供水调度计划.三 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十二,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县,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依法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县。乡镇政府,单位和个人不得禁止.阻拦水行政监管部门对开发园区,重点用水企业的正常管理 严格限制建设高耗水,高污染.低效益的项目。鼓励并积极推进节水型城镇、企业,社区。学校,单位 家庭等节水载体建设。十三。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将用水定额作为核定用水计划的重要依据.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强化取用水户的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抓好非农业取用水户的取用水在线监管。建立重点用水户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应制订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十四,大力推进节水农业,推广工程节水。生物节水和农艺节水技术。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发展节水型农业、积极培育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调动农民及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专业灌溉服务和使用节水灌溉技术的积极性.十五、大力推进城镇和工业节水、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 积极开展节水示范、强力推进节水减排。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加快城镇供水管网节水改造.大力推广节水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逐步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推广使用节水生活器具、着力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四、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十六.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加强县区界断面和重要水源地水质监测.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河湖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 将城镇污水处理量 率 化学需氧量.COD 和氨氮削减量。县区界考核断面水质作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控制指标纳入考核 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和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纳污总量的区域 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升级改造步伐 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新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级A标准.十七 严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论证制度.对新增、改建入河湖排污口必须进行设置论证,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非法新建。改建排污口。对于无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直排江河的企业和已建污水处理设施但水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严格排水许可管理,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在线监控.十八、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公布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已设置排污口的由所在县区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开展备用水源地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增强防御突发污染事故和应对特殊干旱等风险的能力。五、加强水域保护蓝线管理.十九。严格保护水域蓝线.严格执行,芜湖市地表水域保护管理办法、在水域保护规划中确定湖塘,沟渠。湿地等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保护水域 贯通水系,稳定水量、鼓励合理扩大水面,增加水体,改善水环境,对地表水域开发利用实行占补平衡、先补后占、等量等效、各县区水面率控制指标不得低于本地区各规划区域现有水面率 城镇建设各类专项规划,包括园区规划.应当与水域保护规划相协调。涉及水域蓝线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利用 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实施行政审批前、应当经过该水域保护责任部门审核。二十,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河湖健康生态.编制芜湖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 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和湿地的保护.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开展内源污染整治.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 定期组织开展重要河湖健康评估、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六 保障措施,二十一。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加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领导.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市政府对各县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市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十二.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切实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水资源管理监控系统,开展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用水户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县区界等重要控制断面。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的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加强排水,入河湖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设。逐步建立水质监控管理平台.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监控 预警和管理能力 有关水文、水环境监测机构要加强水量、水质日常监测 及时发布水资源公报等信息,二十三,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进一步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理顺节约用水管理体制,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 拓宽投资渠道。建立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将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给予重点支持、二十四。健全政策和社会监督机制 完善水资源配置 节约 保护和管理的政策体系 制定芜湖市水功能区和芜湖市重要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 建立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水资源管理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严格水资源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二十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宣传教育作用,普及日常生产生活中的节水知识,提高全民水安全,水忧患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 倡导节约用水的良好风尚。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