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 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试行 的通知,公消。2015、301号.进一步夯实我市基层基础消防力量 不断提升、灭早,灭小.的灭火应急救援水平,现就规范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已有组织,在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有人员 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是加强全市基层消防力量.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的有力举措.对强化社区和消防重点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区域火灾防控应急响应能力,有效处置初起火情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具有重要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等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消防安全基础。建立街道.乡镇.主抓。社区和重点消防单位主责.消防机构及公安派出所主推的工作责任体系.对照人员配备。站房器材.岗位职责,值守联动,管理训练等方面的建设标准,制定建设方案,确定目标任务 加强人财物等支持保障 规范有序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二、完善机制.强化运行管理要坚持,建.管、训 联。用,并重的原则。微型消防站要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并落实日常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学习训练,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档案台账 公安消防部门要将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管理情况作为日常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突出联勤联训 积极指导推动工作 确保微型消防站健康有序运转,指导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常态化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加强实地演练、不断提高微型消防站业务能力和岗位技能、做到.会接警出动,会操作器材,会实施扑救。会开展检查,会组织宣传。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区域人口、建筑和消防任务、科学布局建设微型消防站,将分散的微型消防站纳入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统一调度指挥,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确保,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及时处置消防安全隐患,三,总结梳理,有序抓好推进各县、市。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对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现状进行全面摸排梳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专兼职及志愿消防力量等底数情况,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微型消防站的指导和管理 强化考核应用、对存在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到位、对好经验,好做法和优秀典型要认真总结。逐步推广 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建设微型消防站,鼓励基础较好的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先行试点,打造样板、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建设微型消防站,对个别救援任务较重 条件允许的队站,可适当提高消防车辆.装备水平.坚持,防消宣、一体化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展示微型消防站的运用成果 定期组织群众 团体观摩学习 了解防火救火知识,积极发挥宣传教育作用.附件,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2。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2016年9月20日、附件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 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 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一,建设原则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 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二。人员配备。一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 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 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三 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 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 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 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 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 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五。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二。接到火警信息后 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 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六、管理训练 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 队伍管理 防火巡查,值守联动 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 附件2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 特制定本标准.一,建设原则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 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 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二,人员配备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 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二 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 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四.岗位职责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 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 五.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 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二。乡镇,街道,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六.管理训练,一,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 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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