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月23日、合肥市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 安徽省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我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升排水防涝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 确保安全 构建高效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坚持规划引领,急用先行、加快城市易涝点综合整治。坚持分类施策、蓄排并重,逐步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 坚持工程措施和生态恢复相结合,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持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并举 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二、主要目标,市区有效应对30,50年一遇降雨标准,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确保发生超标准降雨时城市交通基本正常。力争通过三年努力,2019年汛期前基本消除城市内涝隐患 健全城市综合防涝体系。二.具体任务、一 易涝点综合整治。各区、开发区全面排查辖区易涝点。编制内涝灾害风险图,以每个排水出口为单元划分排水区域。分区域制定易涝点整治方案。明确每个易涝点的具体整治措施 对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易涝点,在2017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对整治难度较大的易涝点、科学制定整治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同时落实应急措施 二,实施排水防涝。四大工程 依据,安徽省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方案.计划三年时间.2017,2019年.实施排水管渠,排涝泵站、雨洪行泄和调蓄,雨水渗透和利用四大类共73个项目。总投资约84,6亿元,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防涝综合体系,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和人居环境.三。工作措施、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市城乡建委牵头统筹协调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按照任务分工,市级项目由市排管办负责前期、市重点局负责建设。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本区域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范围排水防涝工程的征地拆迁,易涝点整治,区级排水防涝工程建设和管理.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市水务局等项目审批单位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 限期办结、市国土局优先保障排水防涝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市公管局会同各责任单位加快招标工作,确保项目快速落地、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二 定期调度。加快推进 建立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两级调度机制、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协调推进,市大建办会同市排管办建立工作台账.每月调度上报工程进展.实行跟踪问效 确保三年内项目全部建成运行.各区。开发区要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落实资金.强化督查 市级。各区 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列入年度市级投资大建设计划。建设资金由市级融资解决。鼓励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市城乡建委牵头。加强项目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 进度缓慢的进行通报。四.加强设施管护、完善应急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强化排水防涝设施运营维护。加强河湖水系的疏浚和管理,定期开展排水管渠清淤。及时组织排涝泵站设备大修、检修 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抽水泵 移动泵车,移动电源车等应急抢险设备、提升应急抢险能力,加强对城市交通干道.下穿桥、低洼地带 危旧房屋,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的防范预警,必要时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并建立应急值守制度、肥东县.肥西县 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合巢经开区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