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2月23日、合肥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 环保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年,环监测,2016,107号,及省政府办公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皖政办.2016,2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环保部,省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坚持全面设点,全市联网,自动预警 依法追责,加快建设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到2020年 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监测数据系统互联互通.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水平与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相适应,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二,全面设点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市环保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规划.整合优化我市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六大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客观。准确。及时反映我市环境质量状况,一 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建成21个能监测不少于6项基本指标,PM2 5.PM10 SO2,NO2.CO,O3、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由国控,10个 省控,5个、市控,6个、点位组成的环境空气监测网,覆盖各县,市.区,开发区.并根据我市环境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市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10个国控点分别是,董铺水库,琥珀山庄,长江中路.三里街.明珠广场 高新区,庐阳区,滨湖新区,包河区和瑶海区、分别代表清洁对照区。居民区 商业区、交通区和混合区的城区大气功能区属性,5个省控点分别是.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 庐江县,巢湖市各1个、6个市控点分别是 肥东县1个,长丰县1个、巢湖市3个,新站区1个、开展区域空气VOCs自动监测试点工作,在工业园区建设空气VOCs自动监测点,开展建筑施工场地扬尘监测试点。开展机动车排气移动监测、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主要公路 港口。码头等区域布设交通运输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县、市。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二 水环境质量监测。建成由国控,省控,市控、县控点位组成的水环境监测网络,监测点位覆盖全市主要河流,湖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规定指标开展监测 国控点由23个手工监测和6个自动监测点位构成.主要分布在巢湖流域一.二级支流及径流量较大的三级支流、共13条河流和湖库.监控全市重要水体,省控点由12个手工监测点位构成 市控,县控点手工监测包括饮用水源地和城市河段、53个河长制点位,城市黑臭水体、5个点位,组成,并根据环境管理需要、适时增加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其他水域监测点位 市控,县控点自动监测包括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各建成1个固定自动监测站和2个浮标自动监测站.众兴水库建成1个浮标自动监测站,巢湖湖体建成10个浮标自动监测站,建成基本覆盖全市所有河长制考核点位或重要监测断面的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体系,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水功能区、重要渔业水域及地下水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省巢湖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国土局。三,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在全市耕地.林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域.污染场地及周边地区.饮用水源地 农产品产地等区域.布设土壤国控81个点位.监测点位基本覆盖各县。市 区,开发区,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环发,2008 39号、规定的项目开展土壤监测。根据全省土壤环境管理要求.逐步布设省控监测点位,结合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防治、菜篮子保障工程等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专项调查监测,配合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开展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监测工作,逐步实现向社会购买监测服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林园局,四、声环境质量监测.全市布设声环境监测点位464个。其中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369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80个 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5个。根据城市发展状况 适时优化 调整。增加城市声环境监测点位,建成较为完善的声环境监测网络.交通噪声及功能区监测、逐步采用自动监测代替手工监测。在市区开展车载噪声自动监测试点、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铁路沿线等开展振动监测试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 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铁路沿线。建筑施工场地,大型机场等区域开展噪声监测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五.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配合省环保厅完成布设8个γ辐射累积剂量监测点 3个饮用水源地监测点、4个射频监测点,按照全省部署逐步提升我市辐射自动监测能力。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年度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 在高压输变电沿线开展工频电磁环境监测试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 开展以蔬菜基地为重点的土壤放射性核素试点监测工作,基本建成由国控。省控点构成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掌握全市辐射环境水平的变化 并具备一定的事故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六。生态状况监测 按照全省部署、在林地,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 村庄,森林公园等区域布设生态状况监测点位,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 在巢湖流域建立湿地生态地面定位监测站.推进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在5个县 市,的5个村庄开展长期定点监测,重点监测农村村庄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农田土壤环境质量.逐步增加长期定点村庄监测、优化非定点村庄监测.责任单位,市林园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水务局。省巢湖管理局等.七、重点污染源监测,重点排污单位要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 确保在线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排放标准的监测要求.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及时上传并公开自行监测数据、市环保局组织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环境监察机构依据监督性监测结果开展监管执法,环境监测和监察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 市环境监察部门。县、市,区及开发区环保局应将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范围 依法加强监督,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三、全市联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按照全省部署 建设全市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 汇集环保,公安、国土、规划。建设、交通、农业 水务、卫生。林园。气象等部门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形成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实现全市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省巢湖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 市规划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园局.市卫计委 市气象局等.四 自动预警 科学引导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一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完善合肥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开展72小时空气质量预报.编制全市大气污染源排放预报清单。开展大气污染来源追因和污染治理成效评估研究.开展常态化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工作,在巢湖流域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预警研究,针对流域特征污染物构建水质预警系统。逐步实现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预警。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风险监控、选择菜篮子基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掌握特征污染物分布特征。动态变化情况,研究其潜在的生态和健康风险。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农委.二,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 完善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实现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和管理信息的全市联网 形成排污单位监测大数据管理与分析能力,实现污染自动预警。超标排放报警及追踪定位,增强重点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三.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开展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完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专家库。加强各县。市。区,开发区监测能力和应急专业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五、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一 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相关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要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监测质量管理,对自身出具的监测数据承担法律责任 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环境监测社会化机构监管的通知,合环科。2016 139号。加强对环境监测社会化机构的监督管理。将其纳入环境信用管理体系。规范我市环境监测市场行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依法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市质监局要加强对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依法查处违规行为、督促环境监测机构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质量。市环保局对县级环境监测机构要开展覆盖空气、水体。土壤,生态 污染源等各要素的量值溯源、传递。和质量监督核查考核.组织开展飞行检查 计量认证与持证上岗考核 实验室能力考核与实验室间比对等专项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二.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测队伍建设 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培训制度.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持续推进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市级,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全部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全市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省环保厅整体达标验收 围绕我市大气,水体 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形成与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应急,预警要求相适应的保障能力 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不断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市环保局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重点.谋划和落实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三,积极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在环境质量监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环境监察网格等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 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等 四、鼓励引导监测科技创新,鼓励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开展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大数据分析 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支持高科技产品和技术手段在环境监测领域推广应用,积极培育生态环境大数据产业.在满足需求的条件下优先采购和使用国产仪器设备.促进国产监测仪器产业发展,积极开展交流合作.提升全市环境监测技术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市 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任务.全市。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推进会暨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召开副标题、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