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合肥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快合肥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意见,已经2017年9月15日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19日、进一步加快合肥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意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顺利推进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7。37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转变城乡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出行服务为目标 围绕、四个交通。建设要求,将统筹城乡公交发展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和政策引导.市场调节的组合作用。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安全、更便捷。更经济.更舒适的出行服务,二 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力争用3年时间 实现市域范围内公交网络全覆盖、构建发展协调、网络健全。保障到位,服务优质的城乡公交体系,二 具体目标 2017年底前开通官亭,黄麓.中庙等至市区的干线城乡公交线路,2018年6月前.完成市区与县域公交枢纽,县域公交枢纽与县内主要乡镇,毗邻县之间公交枢纽的公交线路连接 形成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骨干网络,至2018年底。建成乡镇至行政村或人口较为密集自然村的公交网络 2019年。在巩固既有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城乡公交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三。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协调发展.以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便民。惠民,利民 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使广大城乡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坚持城乡公交的公益属性。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县 市、区,开发区是推进区域内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分年度制定工作目标 细化工作措施 加快城乡公交基础设施建设 科学布局区域内城乡公交线网。建立健全运营监管。财政补贴等制度,公交运营企业要强化服务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统筹协调。资源整合 根据城乡居民实际出行需求,统筹公共交通.短途客运发展.科学选择公共交通或短途客运两种运输组织方式,实现两种方式的有机融合 防止出现因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造成城乡居民出行换乘次数过多.要注重利用现有城乡道路客运场站.车辆和从业人员等资源,提高城乡公交发展集约化.组织化水平 四 主要任务。一。加强规划统筹。完善政策体系 1,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规划编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各县,市,区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城乡建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相关公交企业等。研究确定连接市区与县域,连接毗邻县之间的公交枢纽场站 首末站选址以及公交线路开行方案 城乡公交首末站选址要充分考虑与轨道交通站点的衔接,各县 市、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编制辖区内公交线网布局 场站建设,运力发展等规划,并与市本级规划相融合.形成全市域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实现公交服务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各县。市 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市规划局,市城乡建委 市国土局 市公安局。各公交企业,2 加快制度及规范体系建设。各县。市 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从资金投入 路权优先,用地安排,设施建设、运营监管、设施养护,车辆购置、运营补贴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城乡公交可持续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及建设规范.做到全市城乡公交网络布局一体化。运营管理一体化,政策扶持一体化,票制票价一体化。基础设施统一化,责任单位,各县 市.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各公交企业,二,加快基础建设。合理整合资源,1,提升农村道路通行能力,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全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完善农村道路网络,拓宽改造村级道路.不断提升农村道路通行能力,要深入实施农村道路安保工程,加大安保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确保公交车辆行车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 市交通运输局.各公交企业、2、加快城乡公交场站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合肥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实施辖区内城乡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停保场及沿途停靠站建设、配套建设候车亭 站台和站牌等设施、新改建道路要同步设计 同步建设公交站点及配套设施。如暂无公交开通计划.应先预留公交站台建设空间。城乡公交场站建成后交由相关公交运营企业使用.管理和维护,并对所有运营公交车辆免费开放。提高资源利用率,市区城乡公交场站建设资金纳入市大建设项目统筹安排 市交通运输局要规范全市城乡公交停靠站亭建设、确保站亭建设美观牢固、便于维护,改善城乡居民候车环境,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各公交企业 3、提升城乡公交运营组织水平,农村地区公交客流具有分散和不稳定的特点。各县。市,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建设或完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安装车辆监控和车载移动定位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车辆运营调度,动态监管和数据统计分析,实施精细化管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各县,市、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客流情况 探索开行隔日班 周班.节日或赶集班等特色公交线路,丰富城乡公交服务内容 发车班次间隔如超过30分钟。应在公交站点指示牌上标明车辆到达本停靠站的时间区间.加大合肥通卡推广应用力度。实行持卡乘车优惠 降低城乡居民出行成本.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各公交企业、合肥城市通卡股份有限公司。三,调整经营模式 确保平稳有序.各县,市、区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在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时、要妥善处置好现有农村客运班线 统一相关车辆处置政策和工作推进时间节点。防止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积极引入规模大 资金足。管理强、服务优的企业投资经营城乡公交客运 实施线路.冷热捆绑。车辆、公车公营。避免经营主体间出现恶性竞争 推进。站运分离.将站场从专业运输企业经营体系中分离、实现道路运输专业化分工。优化配置城乡公交运输资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各公交企业、四、完善公交网络。扩大服务范围.市区至各县、市 公交线路原则上由市公交集团负责运营 开发区和县内公交线路原则上由辖区内公交企业负责运营 毗邻县,市、间的公交线路由相关县。市 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协商确定经营主体、围绕市县两级公交枢纽。建立、市 县.镇.镇 镇,村,的三级城乡公交客运网络,实行公交客运节点运输,适时向行政村或人口较为密集的自然村新辟.延伸公交线路、不断扩大城乡公交服务范围.在公交线路开通前,要确保现有村村通班车的正常运营.保障城乡居民正常出行,责任单位,各县 市,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 市城乡建委,市公安局。各公交企业、五。强化安全监管、坚持预防为先,1。进一步提升城乡公交安全保障能力 各县.市、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运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5、61号。要求 采取综合措施.全面加大安全防控力度,切实提高城乡公交安全运营水平。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运营企业为安全运营的责任主体 对其车辆,驾驶员的安全运营承担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制度.对车辆进行统一组织调度,推进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 加强对驾驶员的考评和培训。二是加强车辆技术管理,车型的选择要适合农村交通条件 符合辖区公安交警部门要求、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达标、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公交企业。2。完善县际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安全管理措施.各县,市,加快完善公交化运营县际客运班线安全监管,站点设置,服务质量考评 运营管理等制度,为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提供基础支撑、对途经高速公路的公交化运营客运车辆、不得批准设立站席。责任单位、各县.市 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公交企业,六、完善价格机制,实现持续发展。市物价局推进市公共交通票价改革 打造公交综合票价体系.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财政部门对实施低票价政策的城乡公交给予财政补贴 原则上线路起讫点均在同一县、市、域内的,由辖区财政承担 起讫点分布于毗邻县。市,之间的。由相关县 市,政府协商按线路运营主体或线路长度比例承担 起讫点分布在市区和各县。市、之间的 按线路运营主体由市或县,市,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公交企业、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县,市 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区域、本部门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工作 加快制定城乡公交客运扶持政策,为城乡公交客运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二,增加资金投入 各县、市,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完善城乡公交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构建多级公共财政保障体系。探索因地制宜的税费,用地等优惠政策、三,实施考核评价、各县,市,要加快建立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制度 研究制定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评价办法 定期对辖区内城乡公交运营情况实施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之一.已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