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推进,五水共治,工作,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 关于印发,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浙江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浙建城,2012 119号.要求.结合丽水市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抓节水是 五水共治。重要内容、事关治污水.排涝水。防洪水.要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要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的指示精神,围绕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要求 通过加强政府组织引导,强化法规制度建设.启动实施建成一批节水项目。提升节水硬件基础、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增强节水意识、进一步加强市区水资源管理、实现科学用水 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打造 秀山丽水、养生福地 长寿之乡,二、总体目标以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全民节水意识。落实城市节水制度 提高供水节水效率。确保水资源的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使各项节水指标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2015年全面启动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年底基本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并申报.2016年4月迎接相关验收,2017年启动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三,主要任务,一 落实5项基本要求,一是出台城市节水管理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建设,三是实行规范的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四是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五是开展节水型企业 单位,居民小区创建和城市节水系列宣传活动,二。完善6项基础管理,一是编制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二是实现城市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1 三是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实施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四是实施自备水计划管理 控制并逐年减少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内自备水取水量。五是强化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六是严格各类水价管理,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制定鼓励使用再生水等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政策 三.完成15项技术考核指标。1.6项综合节水指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 5。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20.或年增长率,5。完成易涝易淹片区排水及雨水利用设施的改造、雨水收集利用工程不少于10个.新建城区建设推行低冲击开发模式、建成区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管道覆盖率达60、以上。污水处理率高出全国同级城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或达到95。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 以下,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2。4项生活节水指标。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 5,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不高于180升、人、日.用水单位和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普及率100 特种行业、洗浴,洗车等。用水计量收费率100,3、5项工业节水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 或年降低率 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80,不含电厂,工业取水定额达到国家颁布的GB T18916定额系列标准或地方标准、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2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四,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4月30日前.市政府召开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动员会,各有关部门 单位、分层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政策精神.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浓厚氛围,激发市民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创建活动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2月1日 2015年12月30日、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创建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基础工作 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工作计划、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目标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要落实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各自系统内的数据统计报送网络。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建立健全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定期收集和上报相关的统计数据。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4月30日前。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完善各项节水指标体系和数据资料、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查漏补缺,按照.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 和 浙江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 要求、将申报材料上报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迎接省级考核验收、五.责任分解详见,创建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1,节水基础数据报送任务分解表,附件2,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丽水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 协调和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人员全程参与创建工作、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达到浙江省节水型城市考核要求,二,强化考核保障,建立工作周通报机制 各有关部门 单位 要每周通报工作进度.并将进展情况上报市节水办 建立月督查指导机制。由市节水办会同市有关部门 每月实地督查指导创建工作 交流经验。解决困难,推动工作、建立工作实绩季考核机制.依据 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实施方案、所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市节水办对各重点单位,牵头负责的主要任务进行周检查、月督查 季考核.并会同市、治水办,市委督察室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直单位年终考核成绩、三,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关注度、引导市民自觉树立节水理念.积极参与各项节水活动。为节水型城市创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附件。1.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及责任分解表2 节水基础数据报送任务分解表相关附件下载、147丽政办发 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