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推进,五水共治、工作。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建设厅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 关于印发、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 和 浙江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浙建城、2012、119号。要求.结合丽水市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抓节水是、五水共治,重要内容,事关治污水.排涝水,防洪水,要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要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的指示精神,围绕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要求。通过加强政府组织引导、强化法规制度建设,启动实施建成一批节水项目。提升节水硬件基础,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 增强节水意识、进一步加强市区水资源管理。实现科学用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打造,秀山丽水 养生福地.长寿之乡,二.总体目标以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全民节水意识、落实城市节水制度、提高供水节水效率.确保水资源的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 使各项节水指标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2015年全面启动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年底基本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并申报、2016年4月迎接相关验收.2017年启动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三,主要任务,一,落实5项基本要求 一是出台城市节水管理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建设,三是实行规范的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四是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五是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创建和城市节水系列宣传活动,二,完善6项基础管理 一是编制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二是实现城市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0.5 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1,三是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实施超计划 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四是实施自备水计划管理。控制并逐年减少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内自备水取水量、五是强化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 管理,六是严格各类水价管理.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制定鼓励使用再生水等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政策。三,完成15项技术考核指标,1.6项综合节水指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 或年降低率,5。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20,或年增长率 5 完成易涝易淹片区排水及雨水利用设施的改造,雨水收集利用工程不少于10个,新建城区建设推行低冲击开发模式。建成区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管道覆盖率达60.以上、污水处理率高出全国同级城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或达到95、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 以下,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2。4项生活节水指标.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5.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不高于180升、人,日、用水单位和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普及率100、特种行业。洗浴,洗车等,用水计量收费率100,3.5项工业节水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 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0,不含电厂,工业取水定额达到国家颁布的GB.T18916定额系列标准或地方标准。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 2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四 工作步骤,一 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4月30日前,市政府召开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动员会,各有关部门、单位,分层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政策精神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浓厚氛围,激发市民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创建活动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2月1日,2015年12月30日、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创建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各项基础工作 制定科学。合理 可操作的工作计划 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目标任务 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要落实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各自系统内的数据统计报送网络,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建立健全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定期收集和上报相关的统计数据。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4月30日前。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完善各项节水指标体系和数据资料,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查漏补缺,按照,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浙江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 要求,将申报材料上报省建设厅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迎接省级考核验收,五.责任分解详见.创建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及责任分解表。附件1.节水基础数据报送任务分解表.附件2。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丽水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 协调和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人员全程参与创建工作。要密切协作 形成合力 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达到浙江省节水型城市考核要求。二,强化考核保障,建立工作周通报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每周通报工作进度,并将进展情况上报市节水办。建立月督查指导机制.由市节水办会同市有关部门.每月实地督查指导创建工作,交流经验,解决困难,推动工作。建立工作实绩季考核机制、依据、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实施方案,所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市节水办对各重点单位。牵头负责的主要任务进行周检查 月督查 季考核.并会同市 治水办.市委督察室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直单位年终考核成绩,三、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广播 电视 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 采取多种形式 广泛深入地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关注度,引导市民自觉树立节水理念,积极参与各项节水活动,为节水型城市创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及责任分解表2、节水基础数据报送任务分解表相关附件下载,147丽政办发,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