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的通知衢建城、2006。71号 衢江区建设局.西区工程建设管理局.各建设分局。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落实衢建城 2006、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 精神 规范市区建筑垃圾营运市场、现就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市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从2006年10月1日起,必须经市建设局核准.取得核准文件后方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核准条件,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2.有控制污染和预防突发事件预案.有施工现场,运输中转车辆和建筑垃圾消纳点,运输路线和产生点的管理措施与制度,3.具备一定数量和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5。12吨的车辆总数不得少于6辆.单车载重量不得大于12吨.挖掘机或装载机。推土机。冲洗设备等设施设备 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覆苫盖置.并具有防遗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运输车辆停放地,三、运输车辆翻新改装及挂靠要求。1,对现有密闭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黄保洁车,车主必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明确挂靠一家企业,并和企业签订挂靠协议、企业对现有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进行翻新和整修,经市建设局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查验合格后方可上路运输、2、未过报废期。技术状况符合标准的双桥车,后八轮自卸车,经市建设局,市公安交警部门同意 可安装全密闭运输装置,改装后的车辆必须经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并经市建设局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查验合格后按要求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明确挂靠一家企业,与企业签定挂靠协议。方可上路运输,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挂靠协议及过户手续应报市建设局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备案,四,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动态管理,年审制度 一、对运输车辆的管理,1 市建设局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每年对建筑垃圾运输专用车辆的车容及密封性能完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责令限期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承运建筑垃圾。2。单车在一个年度内有3次以上,含3次。违反规定的,取消其承运资格、二,对运输企业实行年审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年审 并取消该企业建筑垃圾运输资格 1 违法行为情节特别恶劣的 2 在一个年度内有3台以上。含3台。车辆因违反规定不能通过年审的、3。年检时 企业合格车辆少于6台的、4、年检时,当年未更新车辆的 五,鼓励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车辆报废更新,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提高城市品位,鼓励运输企业购买新型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逐步淘汰原有老式运输车辆。1,2006年10月1日以后报批的企业必须有2台.含2台,以上新车 2006年度企业年审时,所有企业必须要有2台、含2台,以上新车方可通过年审 2。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要逐年更新车辆,确保企业运输能力和车容车况良好。3,逐步取消挂靠制,实行独资或股份合作等形式组建专业公司。从事市区建筑垃圾的运输业务.二.六年六月十四日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