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资格审查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市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活动 维护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范围内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投标资格审查。第三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资格预审是指投标前对投标申请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方法.合格制资格预审是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 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是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基础上、再进行量化评分.资格后审是指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第四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的,当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满足初步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时、均作为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如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的 在投标申请人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后 再对投标申请人进行量化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 当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即作为合格投标人,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第五条.资格审查一般采用资格后审、重大项目和技术特别复杂或设计文件有特别要求的招标项目可以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一般采用合格制审查办法 以下项目可以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办法.一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项目,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含园林绿化。下同,施工项目,三,其他经招投标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 第六条 资格审查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进行、并接受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依法进行的资格审查活动。第七条。资格审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资格预审。1。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2.招标人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3、招标人发放或发售资格预审文件,4,投标申请人编制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5。招标人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6 资格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7。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和备案、8 招标人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 二、资格后审的审查程序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内容的规定进行、第八条 招标人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时、须根据资格预审标准文件的规定和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投标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参考标准附后。其他招标的具体标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参照制定执行,第九条 招标人必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第十条,投标申请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应当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售、自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截止发售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第十二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资格预审文件收受人,不足3日的 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十三条,投标申请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对资格预审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第十四条。投标申请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对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进行检查.对符合密封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签收并妥善保管 在审查前不得开启密封,招标人应对其签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的完好性负责。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为无效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第十六条,投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方式补充,修改 替代或撤回已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补充、修改、替代的内容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按照规定予以签收和保管 第十七条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的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成员由招标人从绍兴市统一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或经市公管办审批后从市外专家库或推荐专家中抽取产生.资格审查委员会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第十九条、资格审查委员会应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和办法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文件中没有载明的审查标准和办法不得作为评审依据、第二十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办法的。当符合资格预审实质性响应条款的投标申请人多于18家时。资格预审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8家投标申请人为有限数量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但有限数量中末位有2家或2家以上评审总得分相同时。相同得分的可同时进入。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得分排名在有限数量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均为未达到有限数量分值的投标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符合资格预审实质性响应条款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8家时 全部列入为有限数量的潜在投标人,第二十一条、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可要求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即时进行澄清 补正,澄清和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申请人。投标人。澄清和补正的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十二条,招标人应当将资格预审不合格和资格预审得分排名在有限数量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时应载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原因.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第二十三条、公示期间。相关投标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无书面意见的,即表示认同资格预审结果.第二十四条、公示期间、相关投标申请人提出异议的.由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对异议内容组织调查,调查结果涉及到资格预审结果调整的。由原资格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结果进行重新审查。审查结果与原来一致的 则维持原资格预审结果,审查结果与原资格预审结果不一致的,则需要进行重新公示 第二十五条。经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或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应重新组织招标。经资格后审后。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应重新组织招标,第二十六条、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招标人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将资格预审结果报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并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应对其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 对存在弄虚作假不良行为的投标申请人.投标人.按不良行为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八条,资格审查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其有关文件的编制、发放.递交。评审等,按照我市电子招投标有关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九条。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执行,交通水利招标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附件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合格制资格预审参考标准,附件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参考标准,附件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合格制资格预审参考标准。审查项目审,查,内 容初步,审查、标准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申.请,函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申请文件格,式,符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详细,审查.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金。以营业执照为依据.应大于招标项目造价、以招标公告为准 下同、20,若特级企业注册资本金小于招标项目造价20,的、可以不受此限制,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所需要的资质要求设置投标申请人的资质等级、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要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经营条件、投标企业须为注册在市内.指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下同、的企业或在市内设立分公司 办事处的企业,诚信要求 投标申请人或报名的项目负责人信誉良好 投标申请人或报名的项目负责人无下列任一情形.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绍兴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停止承接业务,处罚期限到期后不足2年的,在检察系统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申请人或报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近5年内在市内已完成一个代表性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经工程质监部门已备案的竣工验收单为依据。投标申请人完成工程的业绩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中标价为依据、在招标项目造价的60.及以上且与工程性质相同,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应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同等级别。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须提供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投标申请人具有招标项目所需的主要机械设备和主要材料供应能力.能出具自有证明或租赁,供货意向协议。注.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的项目。其资格预审标准原则上按此表设置 如需调整。需要经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查同意 附件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参考标准 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初步.审查。标准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申 请,函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申请文件格,式,符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详细。审查、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以营业执照为依据。应大于招标项目造价.以招标公告为准、下同,20 若特级企业注册资本金小于招标项目造价20,的,可以不受此限制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 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所需要的资质要求设置投标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要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经营条件.投标企业须为注册在市内、指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下同、的企业或在市内设立分公司 办事处的企业、诚信要求,投标申请人或报名的项目负责人信誉良好,投标申请人或报名的项目负责人无下列任一情形.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绍兴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停止承接业务,处罚期限到期后不足2年的,在检察系统有行贿犯罪记录.类似项目业绩,投标申请人或报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近5年内在市内已完成一个代表性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经工程质监部门已备案的竣工验收单为依据.投标申请人完成工程的业绩造价 以中标通知书中标价为依据,在招标项目造价的60,及以上且与工程性质相同.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应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同等级别。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 须提供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招标项目所需的主要机械设备和主要材料供应能力,能出具自有证明或租赁。供货意向协议、量化、评分.标准基本条件 6分 注册资本金大于等于招标项目造价20。小于等于100,的、得基本分4分,注册资本金大于招标项目造价100。至小于等于120 的、加1分.注册资本金大于招标项目造价120,的,加2分.资质条件 6分 特级6分.一级5分.二级4分、三级2分、联合体投标的应按牵头单位计算其资质得分.要求投标人一个资质以上的。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各资质计分标准。经营条件.6分,注册在市内的企业得6分,在市内设立分公司且自有经营场所的企业得4分,租赁经营场所的企业得3分 在市内只设办事处的企业得1分.业绩要求、7分、近5年度在本市完成工程的业绩造价大于等于招标项目造价的60。至小于等于本招标项目造价2倍的、得基本分4分、近5年度在本市完成工程的业绩造价大于本招标项目造价2倍至3倍以内的,加1分 3倍及以上的,加2分 该代表性工程为其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可加1分,诚信要求,7分。投标申请人在公共资源交易及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诚实守信.无伪造证书 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业绩或虚假信用状况 签订阴阳合同等不诚信行为的,得2分,投标申请人能严格履行合同、在标后检查中无违反合同规定行为的,得1分、投标申请人及其人员无失实及不正当投诉的、得1分.投标申请人及其人员无被本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招投标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的 得1分。投标申请人在上一季度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会员考核中受到通报表扬的,得2分.社会贡献,6分。近3年内,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突发重大灾害的抢险救灾,承担过政府部门下达的突击性重大任务。受到市级表彰的.得3分,市住建局或建管局表彰的 每次加1分。该项最高为3分。近3年内、投标申请人在市政府及市级部门组织的重大公益募捐达100万以上的.以接受单位的收据和有关证明为依据 得1分 上一年度市内纳税前50名的.得2分,上一年度纳税排名尚未公布的.以上一年度的前一年排名为准、主要设备材料要求,6分.投标申请人具有招标项目所需的主要机械设备和主要材料供应能力,能出具自有证明或租赁 供货意向协议的,得基本分4分 投标申请人在市内自己有商品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等预制 拌,加工场所的.如招标项目需要,加2分 项目负责人要、求、6分.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3分、二级2分。三级1分.近3年内项目负责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绍兴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行业优秀项目负责人、的.得3分.近3年内项目负责人受过行业主管部门警告的 扣1分,被暂停承接业务的、扣2分、注 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的项目、其资格预审项目和分值原则上按此表设置,如需调整,需要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