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规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建筑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瓦,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建规局、计经委,土管局 乡企局.质量技监局,墙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关于在全市建筑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瓦。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瓦,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建材产品结构调整力度,把淘汰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瓦 的氛围,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工作职能,积极做好协调,监督和服务。把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瓦,工作落到实处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关于在全市建筑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瓦。实施意见、市建规局,市计经委.市土管局.市乡企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墙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年六月六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等三部门,关于在本省建筑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知。浙新墙办.2000 第16号,的规定,切实保护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保护环境,大力推广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促进我市建材业的结构调整.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和提高住宅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从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市建筑中.含新建 扩建、改建,下同,分期分批逐步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瓦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禁止使用时间 1。市区自2002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2.各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城镇自2002年7月1日起,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3 建制镇以上小城镇。自2003年7月1日起.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4 农村住宅建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积极提倡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逐步限制实心粘土制品的使用.5 坡屋顶屋面同时禁止使用粘土瓦,仿古建筑除外,时间.范围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同。二,推荐使用产品、1、承重墙体.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混凝土砖,混凝土多孔砖 烧结多孔砖、2。非承重墙体 各类轻板.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烧结空心砖,3.围墙,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 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4.建筑基础,混凝土砖,5.坡屋顶屋面,彩色混凝土瓦,三 管理监督办法.1,新型墙材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有关部门在办理产品准用证时应予以严格审查,2,由政府投资和大中型建设工程所需的新型墙材提倡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参加投标的产品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 企业质量整顿验收合格证书。准用证 和。产品合格证、3 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应当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依法审批的机关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组织节能论证和评估、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4。对个别确实必须使用实心粘土砖、瓦,的特殊建筑部位、含古建筑修缮、应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向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允许使用。5.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 设计人员要积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不得迁就业主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合理要求.不得推荐淘汰、劣质产品或指定使用特定生产经营单位的材料,设计文件审查部门对不符合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建设工程不予批准扩初设计方案,6.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在满足工程质量的前提下 必须按设计要求选用新型墙材产品.7、建设,质量技监和墙改部门要加强现场检查、发现使用实心粘土砖,瓦 工程 经批准的除外。下同。责令业主纠正.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拒不纠正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并依据,建筑法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8,自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瓦,之日起。原设计使用实心粘土砖 瓦,的在建工程应修改设计,在此之前 新建工程凡使用实心粘土砖 瓦、的取消评优.优秀设计和优质工程 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