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衢州机场.民航.净空保护区域和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的通告。为加强衢州机场.民航.以下简称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确保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3号,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71号.和、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 86。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衢州实际 现将衢州机场.民航。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和保护要求。一。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千米.跑道端外各20千米的区域,净空保护区主要包括障碍物限制面和外水平面.其范围和限高体现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图中、主要包含下列区域 1.净空保护区障碍物限制面包含的区域。1,柯城区、府山街道 信安街道,荷花街道、双港街道 花园街道,姜家山乡 万田乡.2.衢江区。浮石街道 樟潭街道,云溪乡,3,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新新街道 东港街道。黄家街道 4,西区,白云街道。2.净空保护区外水平面包含的区域。1。柯城区。石梁镇、航埠镇 石室乡.九华乡。华墅乡.沟溪乡。2、衢江区,杜泽镇,廿里镇 后溪镇、大洲镇、横路街道,莲花镇,全旺镇,高家镇.周家乡、二,机场净空保护区保护要求。1,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 禁止从事下列活动。1,排放大量烟雾 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2,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禁止在距离航路两侧边界各30千米以内的地带修建对空射击的靶场和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设施,3.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 标志或者物体,4,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5,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鸽子和其他鸟类动物,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和其他升空物体 国家另有规定的。如气象业务探测。科研试验,除外,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以外的区域升放系留气球和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必须按照施放气球行政许可的规定 向当地气象局提出申请并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升放.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进行升放气球活动.不得影响航空飞行安全,6、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7.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8、设置易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的露天垃圾场,屠宰场 养殖场等场所 9 其他影响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从事上述活动的。不得影响机场净空保护,2,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限制面内由规划部门按净空限高要求直接审批,外水平面内高出地面30米且高出机场标高150米的高大建 构 筑物。其建设高度由规划部门与衢州市民航局共同审查后向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提交征求意见的函及相关资料,3.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设置22万伏以上、含22万伏 的高压输电塔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障碍灯或者标志、保持其正常状态、并向衢州市民航局提供有关资料.二.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范围和保护要求,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由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和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两部分组成 一.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范围.1 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为、长度为以机场跑道及两端延长线共13,9千米,宽度为机场跑道中心线及延长线两侧各500米的矩形区域和机场围界以内范围。2,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范围、以跑道两端入口为圆心10千米为半径的弧和与两条弧线相切的跑道的平行线围成的区域 二 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保护要求。1,禁止在机场无线电台.站 附近从事下列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活动、1.修建架空高压输电线.架空金属线。铁路,公路 电力排灌站。2。存放金属堆积物。3,种植高大植物,4。从事掘土.采砂、采石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5,其他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行为,2.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设置无线电台,站,必须经无线电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按照,行政许可法,进行受理、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和其他仪器,装置。不得对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产生干扰,三.法律责任,对违反本通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告,衢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