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关于加快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进赶超发展.浙中崛起、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3、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促进现代装备制造业投资,市重点技改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及非限制类,淘汰类的新设备,不论国产和进口,下同,按实际投资额的6,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装备制造业重点技改项目.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列入市,机器换人,示范试点单位企业的重点技改项目,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0 给予资助 单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新增用地且设备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按市重点技改项目给予资助、对产业层次特别高,投资额特别大。带动作用特别强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二。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获得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补助资金,省级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省认定的装备制造业国内 省内首台。套,产品补助资金,省优秀工业新产品补助资金的.按省补助额1、1配套奖励,通过省级鉴定的装备类新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次购买试用本地企业开发的成套装备新产品,按单套购置价20 享受一次性设备调试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三。推动装备制造业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在装备制造业中大力推进信息化工程,重点推广制造执行系统。MES 柔性制造系统、FMS。集散控制系统。DCS,集成制造系统,CIMS 等应用。对以上系统软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实施完成后按其软性投入的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四、加强资源要素保障,每年新增工业用地指标,优先供应重大装备制造业项目,优先保障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用电 用能的合理需求。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重大装备制造业项目融资需求,五。鼓励装备制造业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鼓励装备制造企业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装备制造企业参加省.市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境外、境内知名展会展览的,展位费资助标准按照市委办.2012、47号文件标准执行。但不受年度资助总额的限制、以上财政扶持政策适用于金华市区,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各县,市 可参照执行.本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以往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金华市人民政府。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