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运管局.义乌市运管局,今年以来,我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时有发生,尽管事故造成的直接危害不大,但事故产生的社会影响较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6、8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 11号。及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16、3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地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一。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准入.各地要认真审核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营条件。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许可 对已许可的企业、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综合监管系统管理、对企业资质进行巡查,对不符合条件仍开展经营、要立时通知企业停业整改、对违规的企业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对开业企业未在承诺期限内落实专用车辆.设备,落实拟聘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原许可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二、严格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各地加强运输专用车辆的审查,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专用车辆配发 道路运输证.并在。道路运输证 经营范围栏内注明允许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或者品名。要督促企业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检验。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要重点督促企业加强对罐式车辆的管理,罐式车辆罐体必须持有质量检验部门认定的监测机构出具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压力容器还应当定期到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参加年度审验.罐体载货后总质量应当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要督促企业依照规定不得使用检测不合格 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和未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购置 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设备 按照要求定期对车辆和设备进行检验。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和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做到一车一档,要积极研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互联网、安全共治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试点.三。严格从业人员管理,严把从业人员考试与证件发放关,严禁考试和发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要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工作.采用积极有效的方式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督促企业加强对违法行为频次高的从业人员教育管理,简化省内从业人员的转籍备案手续,使用浙江运政网上服务大厅中从业人员查询上岗登记查询功能简化备案流程.各地要深入企业一线,针对企业反映的从业人员短缺等情况进行摸底了解 将驾驶员刚性需求报送省局 以便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货车驾驶员职业教育工作,四,严格停车场地管理.停车场地要按照.道路危险运输货物管理规定.要求设置.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立即进行整改,要与城市相关部门衔接。着力解决危货应急车辆停放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专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基地.五,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各地要强化落实危险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好企业的自查自摸工作,在风险摸排的基础上 建立分层级管理的安全风险数据库 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六、实施全方位综合性监督检查、各地要以双随机为手段 充分结合路检路查与户检户查 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督检查、规范检查内容 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有效性 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准入资质.车辆动态行为,从业人员业务管理等内容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资质及教育培训情况。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电子运单填报情况及各项法律.法规。标准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等.七,强化部门联动 推进综合治理、要巩固、深化G20峰会安保期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安监,质监、环保等部门的合作 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源头管理.与环保部门深化合作。推进危险废弃物信息互联.加强数据共享,配合安监部门加强对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充装业务的安全监管,提高技术监控水平。从源头上控制超载运输.杜绝非法运输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及时掌握驾驶员违法违章信息.八,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分类监管制度,要加强杭州,宁波,衢州等重点地区监管力量,安排专项经费、增加人员,资金和设备投入.尤其是重点县市区管理队伍要逐步配备熟悉化工等的技术人员 逐步针对企业的规模和安全生产状况、开展分类监管、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制订和调整对企业的监管级别、九、强化行业监测系统与电子运单制度应用、各地要主动应用货运监测系统,及时发现问题,研判问题,处理问题、形成监管中心、许可,货运,稽查、安全等部门间的联动机制、要利用货运监测系统等定期对企业应用电子运单情况和落实危险货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情况进行通报。督查、并将电子运单填报情况纳入企业年度信用考核 对线索研判后进入工单的问题。各地要及时处置,通过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方式确认。对纳入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 应当督促企业开展整治.整治期间暂停其新增运力审批。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2017年3月16日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