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建设工程领域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监管实施意见,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运输行为的意见,绍政办发.2015、91,号.精神,根据市治超办 绍兴市工程建设重点领域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监管实施办法,绍治超办 2016 7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领域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第二条 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项目均纳入治超源头监管范围,适用本实施意见,第三条,建设工程领域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监管工作坚持 行业主导,分级监管,法人管理,的原则 落实项目建设单位治超源头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第四条 市建设局牵头全市建设工程项目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源头监管工作。负责市本级管辖的建设工程项目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源头监管工作。各区,县 市,建设。建管局负责各自管辖的建设工程项目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源头监管工作,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将治超的相关要求列入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和违约处罚的内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施工企业诚信记录.通过 黑名单.制度和信用评价制度进行管理,第六条,建设单位总负责建设项目的治超源头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与施工企业签订,工程建设项目治超源头监管合同、施工企业应与货运企业 或供货方,签订 工程建设项目规范运输合同 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运输企业、或供货方,要层层签订治超管理合同。明确责任义务及处罚措施。并建立完善规范运输管理的工作制度和考核机制、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制订预防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专项管理制度,并进行严格审核.检查施工企业运输合同和货运车辆进出及冲洗台帐建立情况 落实施工企业治超和文明施工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如发现运输企业,或供货方.有违法超限超载或非法改、拼、装车辆行为.应责成施工企业依据运输合同对运输企业。或供货方、进行处理、并对施工企业作出相应处罚、第七条。各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治超源头监管工作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对履纠履犯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处理,第八条、对严重违规及造成道路破坏或安全事故的企业及个人列入.黑名单.管理 列入 黑名单.的施工企业,限制在绍兴市范围内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第九条、各区、县。市。建设,建管局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第十条。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工程建设项目源头治超管理合同2。工程建设项目规范运输合同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源头治超管理合同,建设单位、简称甲方,施工企业、简称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运输行为的意见,绍政办发、2015、91号。文件精神。以及 绍兴市工程建设重点领域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监管实施办法、现就双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源头治超工作的管理内容和责任约定如下,一,同责条款.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治国家,省,市和行业管理部门关于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各项法律 法规 规章,制度 办法和意见等、二、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并承担本项目所涉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社会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将治超要求列入承包合同及运输合同条款、三,甲。乙双方应通过承包合同约定一定额度的违约金作为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超限超载运输的违约处理。二、甲方职责.一 甲方总负责本项目治超源头管理工作.二。甲方应严格审核乙方或所属施工项目部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管理制度和规范运输合同。并对执行情况开展日常检查,三,甲方应责成所有参建单位严格做到,四个一律 一律不得超限超载运输,一律不得违规装载建筑材料 预制构件和渣土废弃物等,一律不得使用非法改拼装车辆。非法工程机械车辆。大吨小标。车辆.无牌无证车辆等。履带式工程机械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四,甲方如发现承揽乙方运输业务的货运企业 或供货方。有违法超限超载和非法改,拼、装车辆行为的、有权对乙方作出违约处理、予以扣处承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对被治超执法部门查获的,在行政处罚外视同前款进行处理,对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企业,或供货方 及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甲方可以责成乙方清退货运车辆,货运企业 或供货方,五 甲方应在建设工地安装数字监控系统并接入行业管理部门或治超执法部门管理系统,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进出工地、并有权要求乙方拒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货物。三,乙方职责,一,乙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项目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管理制度,并与货运企业.或供货方.签订规范运输合同.二,乙方应明确责任人、建立车辆进出台账.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理记录在案,三、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在建设工地安装数字监控系统工作,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进出工地,并且拒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货物.四。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治超宣传工作、项目工地应悬挂一块以上治超宣传标语.五,乙方应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行业管理部门,治超执法部门及甲方的监督.检查 六 乙方由于管理不当.货运车辆因超限超载运输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其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七,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 或供货方。进行清退。四、其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 乙双方各留存一份,报行业管理部门备案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工程建设项目规范运输合同 施工企业。简称甲方,货运企业.或供货方。简称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运输行为的意见,绍政办发 2015,91号文件精神。以及。绍兴市工程建设重点领域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监管实施办法 现就.工程建设项目货物运输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一.同责条款、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和行业管理部门关于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法和意见等,并主动配合行业管理部门,治超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二、甲,乙双方应服从建设单位对货运车辆运输行为的监管,将治超要求列入承包及运输合同条款,严格执行治超相关诚信考核要求、三,甲 乙双方应建立真实可信的车辆运输台账,所有参运车辆。一律严格按照国家轴载质量标准进行装载 即二轴车车货总重不超过18吨、三轴车不超过27吨,四轴车不超过36吨 五轴车不超过43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不超过49吨 坚决杜绝车货总重超过规定荷载质量的车辆上路.过桥行驶 四 甲 乙双方应通过运输合同约定超限超载运输违约处理条款。二、甲方职责,一。甲方应建立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理记录在案.二,甲方应建立车辆进出台账。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进出工地 并有权拒绝乙方超限超载车辆,非法改。拼、装车辆,运输时抛撒滴漏的车辆以及超限超载运输驾驶人参与运输或拒收货物、其一切后果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三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四、甲方根据治超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建设单位的要求,对乙方发生以下其中一项违法行为时。有权单方面取消运输合同,或购货合同,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的,三.乙方职责,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货物运输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装平车、全覆盖,洗尽泥。不超限,不超载,的原则做到规范运输、建立健全企业货物运输管理责任制,加强货运车辆技术管理和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规范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管理,使用.履行对货运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 二,乙方所属的货运车辆或租用车辆必须具备交通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限内的牌照。严禁使用或者租用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各种 大吨小标.车辆,无牌无证车辆等.履带式工程车辆严禁上路行驶,三,乙方所属的货运车辆应依法装载。合法运输,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不得违规装载建筑材料、预制构件及渣土.废弃物,四,乙方应加强对货运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不具备安全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不得聘用其驾驶货运车辆.应加强对货运驾驶人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上岗培训,所有货运驾驶人均应有从业资格证,五。由于乙方未遵守上述合同条款约定导致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蒙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责索赔 乙方应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其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报送建设单位备案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 签字 法人代表 签字。年 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