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投资项目审批综合受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项目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在线互动 网上办理。联合审批.信息公开。全程服务。跟踪监管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升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 2017、1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级审批的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 含委托下放同权办理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国家安全外。均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照、一窗进件,一表申报.资料共享。网上审批.全程监管、要求,结合审批制度改革同步调整审批事项,及时公布实施,第二章、工作机制及职责、第三条 在巩固 深化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和改革的基础上,依托行政服务中心 按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运作基本流程。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市建设、建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文物局、市消防支队等与投资项目有关的部门 按照.审批标准一体化 环节整体化.进度同步化,的审批运作机制、采用联审会等形式集中协调解决投资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四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投资项目审批综合窗口。负责投资项目所涉及行政审批事项按标准化材料受理工作.项目受理材料,部门审核意见。办结材料由综合窗口扫描后上传至审批平台对应的项目库中以便相关部门调用、并通过审批平台分发给相应的审批部门进行并联审批。投资项目事项办理结果以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各审批部门依据各自审批职能主动对接,积极配合综合窗口运行,第三章、政府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及办理流程、第五条.项目赋码,项目业主单位经综合窗口在线指导。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发改部门收到项目基本信息后 按照省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业务及技术规范、对项目实行统一赋码,项目代码作为项目唯一身份标识,贯穿项目各个环节和每个事项。项目审批各个阶段均需应用项目代码,未取得统一代码的项目 综合窗口不予受理,第六条、立项及初步设计审批阶段 一。项目立项审批 项目业主单位提出申请,综合窗口受理后转送至发改部门 发改部门1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服务联系单,并通过综合窗口送达项目业主单位,下同 二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综合窗口受理后转送至规划.国土等部门.发改部门委托咨询评估机构开展项目评估,规划.选址意见书,国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财政.资金来源审批表,根据要求5个工作日 不含公示 专家论证。听证,出具意见.意见由各审批部门移交综合窗口并反馈给发改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单位按评估和有关部门意见,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后,发改部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并反馈给综合窗口 三,初步设计审批.综合窗口受理后转送至发改部门.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初步设计联审会议、进行咨询评估和审查,并形成初步设计联审会议意见。项目业主单位根据初步设计联审会议意见修改初步设计方案 经发改部门确认后作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决定。并反馈至综合窗口 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会 下同.第七条 用地审批阶段、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综合窗口受理相关材料后转送规划部门、2个工作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并反馈至综合窗口。二、建设项目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综合窗口受理相关材料后转送市国土局 市国土局再将材料送所在地国土分局,国土分局在7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批前公示.报越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审批。批后公示后通知业主到所在地国土分局.越城区政府或管委会,缴纳划拨价款,出具,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和,划拨决定书 并反馈至综合窗口 三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由越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绍市委办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受市国土局委托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业主单位至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权证 第八条.综合评估阶段 一、环评和涉水事项审批,备案.需在项目开工前完成办理、综合窗口受理后转送至环保和水利部门。环保和水利部门经技术论证后5个工作日分别出具修改意见,其中环保备案项目1个工作日出具审查意见,水保登记表1个工作日办结,并通过综合窗口反馈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根据意见进行修改。环保和水利部门对修改情况进行确认。完成环评意见书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审批结果反馈给综合窗口,二 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综合窗口受理后转送至建设.建管、部门,建设 建管 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咨询评估和审查 并形成节能评审会意见 项目业主单位根据会议意见修改节能评估报告书 建设,建管。部门确认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并反馈至综合窗口.工作时限为7个工作日,第九条,施工许可阶段,一、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民建、市政设施和园林工程类项目,综合窗口受理相关材料后转送至规划、人防部门 人防部门在3个工作日出具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定表。规划部门在项目已取得不动产登记权证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定表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情况下 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反馈综合窗口,二,其他施工图联审.上款综合窗口受理相关材料后同时送消防.气象部门、审查后消防部门5个工作日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备案项目出具联系单,气象部门3个工作日出具防雷设计核准书、并反馈综合窗口、施工许可证办理前.由建设 建管,部门根据项目业主单位申请1个工作日内出具图审备案.三、施工许可证办理 综合窗口受理后转送至建设.建管.部门、并将投资项目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单交至项目业主单位 建设、建管.部门3个工作日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对手续齐全的项目核发施工许可证。并反馈给综合窗口,交通.水利工程项目参照上述流程操作,第四章,企业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及办理流程.第十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除涉密项目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零上门.不见面办理 项目业主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录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或直接登录浙江省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管理系统进行告知性备案、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对告知的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告知项目信息不齐全的,发改或经信部门应当指导企业补正,第十一条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除涉密项目及必须由发改或经信部门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现场勘查。且确需企业到场说明情况的项目外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行。最多跑一次、办理.一,项目赋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项目登记与赋码参照第五条实施,赋码单位为发改,经信部门.二,立项及初步设计审批阶段。项目业主单位提交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规划条件设计书。土地出让合同等材料、综合窗口受理后转送发改或经信部门.发改,经信部门3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批复。并反馈给综合窗口,项目业主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报批材料 综合窗口受理后转送至发改部门 发改部门组织初步设计联审会议,形成联审会议意见,反馈至综合窗口并告知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根据初步设计联审会议意见修改初步设计方案,经发改部门确认后作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决定,并反馈至综合窗口.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第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其余阶段手续办理参照第七。八,九条实施 工业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参照下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工业项目、综合窗口受理后转送至经信部门,经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咨询评估和审查、并形成节能评审会意见 项目业主单位根据会议意见修改节能评估报告书。经信部门确认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并反馈至综合窗口 工作时限为2个工作日。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投资项目由综合窗口接收审批材料。按 一窗受理 限时办结.全程监管。的模式实施,综合窗口要针对设定的每个阶段及相关审批事项 网上网下结合,注重横向联动 纵向互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将办结结果及时告知项目业主单位 由行政服务中心邮寄,快递、送达,项目业主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第十四条,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受理制.所有非涉密投资项目受理一律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项目登记与赋码。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审批事项一律通过政务服务网审批平台办理,各个审批环节统一应用项目代码,严格执行.不赋码不受理,和,前置审批不上网,后置审批不批准、实现。平台赋码。接件验码、信息归集 第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 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要求、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技术.制度。采取在线咨询、代办转送 过程告知等办法。实现服务再提升,流程再优化.变 企业跑.为,数据跑、机关跑,第十六条、对审批报件实行递减管理、凡属无法律法规依据.重复提供。本部门批件,与审批事项无关的材料、一律取消。同一报件在前置审批环节已经提供的,后续审批环节不再要求项目业主单位提供,可通过项目审批信息库,电子证照库等方式自行下载补齐.第十七条 根据 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实施模拟审批制的若干意见 试行,的通知。绍市发改投 2013。23号、精神。相关审批部门出现互为前置条件情况时。要采取容缺预审办法 在材料收取上先行打通环节,视为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全部成立,先行完成本部门的审批程序 第十八条,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对全市发展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的政府投资项目,要按照,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联审联办实施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 2013,114号,规定。在可研和初步设计审批阶段,施工图联合审查阶段实施项目联审联办,第十九条。对投资额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要按照 绍兴市重大产业项目审批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3。121号,规定,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落实专职人员、以自愿委托 免费服务 部门交办,合法高效为原则 实行代理服务。第二十条,推进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改革。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推进事项进中心和即事即办、减少审批中间环节.提高简易事项即办率、切实发挥综合窗口、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优势。第二十一条.各职能部门按,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的模式.健全相关审批工作机制.改革内部审批程序、整合内部业务分工和工作流程、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处长作为市级平台审批责任人,做到审批有人联络,有人办事 有人监督,第二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项目代码应用情况列入市行政服务中心日常星级考评和年度审改工作考核,对平台审批的受理、办理和办结进行全程实时监察,严肃查处违规审批 超时审批 相互推诿等行为,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区参照执行.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