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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 编制目的.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确保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御和处置工作高效有序、避免或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绍兴 建设,二.编制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绍兴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绍兴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等有关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绍兴市辖区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加强群测群防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单位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协调联动.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实行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各级政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主体责任、4。果断决策 快速反应,健全信息快速通道和快速决策机制.迅速处置突发地质灾害 最大程度减少危害和影响。五。预案体系,绍兴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由市,县.乡,村四级应急预案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案组成.本预案作为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依据.指导县级应急预案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响应方案的制订与实施,二,突发地质灾害分级,按危害程度.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突发地质灾害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 级 较大、级.一般。级。四个等级.一,特别重大,级。突发地质灾害、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地质灾害.1,灾害险情直接威胁人数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2,造成死亡人数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3 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4 因发布预警及其他因受地质灾害威胁需紧急撤离转移人数20000人以上的。二,重大.级.突发地质灾害.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地质灾害.1,灾害险情直接威胁人数500人以上。不足10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不足1亿元的,2。造成死亡人数10人以上、不足30人,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不足1000万元的,3 造成铁路干线,高速公路网线路和国省道干线。航道等中断,或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4,因发布预警及其他因受地质灾害威胁需紧急撤离转移人数5000人以上,不足20000人的.三、较大、级,突发地质灾害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地质灾害、1.灾害险情直接威胁人数100人以上,不足5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2.造成死亡人数3人以上,不足10人,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不足500万元的、3.因发布预警及其他因受地质灾害威胁需紧急撤离转移人数1000人以上 不足5000人的.四 一般。级、突发地质灾害,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地质灾害,1 灾害险情直接威胁人数不足1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不足500万元的 2、造成死亡人数不足3人.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0万元的、3.因发布预警及其他因受地质灾害威胁需紧急撤离转移人数不足1000人的。三 组织体系 一、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等工作,当发生较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时 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地灾防指 并视情增加成员单位 负责指挥和部署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当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启动防汛或防台,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全市防汛防台实行。一个指挥部,三个分指挥部.监测预警中心。的组织指挥体系、市地灾防指调整为市防指地质灾害应急分指挥部、1,市地灾防指的组成.指挥长。分管副市长 必要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土局、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应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市商务局.市文广局 市卫生计生委、市安监局 市旅委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海新城管委会,市气象局。绍兴电力局。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武警绍兴市支队.消防绍兴市支队及各区,县、市 政府分管负责人,2,市地灾防指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要求,配合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开展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组织领导,指挥,协调较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2.向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汇报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情况。3。研究制订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4 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时 决定发布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与终止指令,5.部署和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紧急救援,6 督促,指导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3,办事机构及职责,市地灾防指办公室 以下简称,市地灾防办.为日常办事机构 设在市国土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和相关的1名副局长担任。市地灾防办主要职责、1 负责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2 汇集、上报险情灾情信息和应急处置与救援进展情况。3,提出启动.调整与终止应急响应建议 以及应急处置救援方案和措施建议.4 贯彻市地灾防指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市地灾防指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5。组织有关地方和单位,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 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地灾防指决策提供依据、6,组织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闻发布工作,7。负责市地灾防指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工作 8。指导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地灾防指的业务工作,9、承担市地灾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4。市地灾防指成员单位职责,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与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加强互联网等舆情引导与监管,2,市农办,指导和监督突发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的管理 3.市应急办、负责接收。处理报告市委,市政府的突发地质灾害信息.向省政府报告突发地质灾害处置情况 传达市委,市政府对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协调市应急指挥平台对接相关应急指挥平台和现场.督促,检查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参与突发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4 市发改委、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资金,指导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5 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实施灾区应急物资,能源,药品,通信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及时发布突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督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与通信设施建设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6,市教育局 负责指导灾区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受灾害威胁区域的师生紧急疏散转移,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 妥善解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和技能演练 7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技术力量参与抢险救灾。对与突发地质灾害有关的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测,提供因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地震信息资料 8 市公安局.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联动指挥以及治安保卫和社会秩序维持工作。协助转移受威胁群众。情况危急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全力搜救被压埋人员 负责灾区社会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和管控工作,提供或共享地质灾害应急会商所需的视频监控资料.9,市民政局 负责指导灾区民政部门做好避险和因灾转移人员的临时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负责救灾款物调配,发放的监督管理,引导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救援。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10、市财政局 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市级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以及分配.使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11 市国土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组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险情灾情核查.监测与趋势预测。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指导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险情灾情.发布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动态信息、组织指导开展预案演练.培训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承担市地灾防指日常工作,12、市环保局。负责因突发地质灾害引发的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3.市建设局.负责指导开展灾区危房调查,提出消除灾害隐患的措施 指导组织抢修供水 供气等公共设施。保障正常运行、指导并帮助制订灾后重建规划,指导,监督工程建设中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建筑施工引发和遭受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14,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受灾区域测绘成果资料.地理信息服务、开展卫星导航定位.遥感信息获取和灾区地图制作.参与灾情评估分析等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市和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1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交通线路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受损交通线路和设施的抢修.恢复,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16,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水雨情资料.负责组织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灾情调查。巡查监测 治理,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工作,17,市农业局,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组织灾区动植物疫情监测和控制,指导灾区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农业设施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18,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协助因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需要的林木采伐,清理工作,负责与林业生产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9 市商务局 负责指导组织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应急处置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工作,20。市文广局、在市委宣传部指导下。做好广播。电视 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急报道协调工作.21。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协调紧急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紧急调用,负责做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22,市安监局。负责组织矿山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抢险设备参与突发地质灾害抢险.23.市旅委。负责指导旅游服务企业对游客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和提示,对受灾景区游客组织疏散 救治等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景区.景点地质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24.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与国土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参与重点地质灾害现场调查,25、绍兴电力局,负责组织恢复被损毁电力设施,保障灾区应急救援和生活生产用电.负责与电力设施建设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6、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负责协调驻绍部队和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应急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营救群众 转移物资,工程抢险等工作,27,武警绍兴市支队,负责组织人员参加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工程抢险等工作。28、消防绍兴市支队.负责组织应急抢险。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搜救。负责处置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29。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区域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区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建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等部门要及时将可能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其他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市地灾防办和相关成员单位.二.现场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发生较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后、根据应急需要,市地灾防指在抢险救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做好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医疗救治、调查评估,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设立相关应急工作组。由组长单位牵头 有关部门、单位 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抢险救援组.市公安局和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为组长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旅委。绍兴电力局.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武警绍兴市支队.消防绍兴市支队以及事发地县级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负责抢险救援和应急排险工作,对发生在建设、交通运输,水利 旅游等领域的突发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抢险救援组副组长.履行部门职责、加强业务指导。2、医疗救治组,市卫生计生委为组长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医疗机构为成员单位,负责医疗救治工作,3,调查评估组,市国土局为组长单位。市应急办,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 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现场应急调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分析会商、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等工作 4。新闻发布组.市委宣传部为组长单位,市国土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信息发布,舆情收集。舆论引导等工作,5,转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组 事发地县级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为组长单位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为组员单位,负责转移安置。维持秩序 后勤保障等工作。突发地质灾害涉及国外或港澳台地区人员时、应成立涉外组或港澳台组,由市外侨办。市台办负责协调处理涉外人员.港澳台人员的应急工作 并会同市委宣传部做好境外媒体对相关信息报道的应对工作、三 县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辖区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根据本预案制订辖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建立区,县 市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 四、其他应急组织机构。有防灾任务的乡镇.街道,应设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制订本区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村,社区,应设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组 开展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四,运行机制 一.预防与准备。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县级以上国土部门会同本级地灾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依据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及威胁对象,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监测和预防责任人等内容。及时修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手册主要包含应急指挥体系组成及联系方式,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及责任人,联系人等内容,2、地质灾害防灾检查 各区.县 市。政府和市直开发区管委会要对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三查,制度 即汛前排查 汛中巡查 汛后核查,建设 交通运输。水利、旅游,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查 3.落实避险措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应急预案,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将,防灾明白卡。和 避险明白卡。发放到防灾.监测责任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积极建设以家庭和单位为基础的防灾单元,推进群众有组织地按照单元组合自主分散转移.二 监测与预警,1,监测预警能力建设.1,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县。乡两级政府要健全以村,社区,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配备监测预警设备、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国土,气象、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在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人口密集区,公路铁路航道干线及矿山等重点工程地段 建立地质、气象 水文监测点.开展综合监测预警工作,2,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 整理与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及时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3.临灾预警.群测群防人员在降雨期间应加密监测 加强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预警.实现快速转移、并上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2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国土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区域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制订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方案.并认真实施,1,预警级别.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预测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大小程度、对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进行标识.蓝色预警 预计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黄色预警 预计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较高。橙色预警 预计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高、红色预警 预计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很高,2 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发布实行统分结合方式 由市防指统一部署。在启动防汛或防台,级以上应急响应时、按照市防指的监测预警信息格式提供预警内容.由市监测预警中心统一对外发布,其它时段,实行国土 气象部门联合发布 发布形式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网站等各种手段.发布内容和方式根据.绍兴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确。3.预警响应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应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并采取相应预警响应措施.各单位和当地相关人员要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蓝色预警响应。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相关人员到岗到位、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 采取以下措施。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加密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开展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预警区域地质灾害重点巡查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与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对准备、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每日统计,分析和报告 橙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滚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停止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巡查区附近户外作业.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转移准备等应急工作、应急专家队伍与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做好待命准备、红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黄色。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指导、组织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转移。交通线路临时管制等应急工作.必要时派遣市级应急专家队伍与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进驻预警区域。4 预警不一致处理原则,当省 市预警结果的预警等级.预警范围明显不一致时,市国土、气象部门应紧急会商.以会商后确定的市级预警结果为准.三.应急处置与救援,1,信息报告,发现或接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向当地基层自治组织和群众示警,同时向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防汛防台应急期间,重大突发汛情灾情信息由市防指统一对外发布.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一个口子,一个标准,第一时间,的要求 加强信息的采集。核对和报送,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瞒报、漏报,1.信息报送时限与要求,发生较大以上地质灾害或有人员死亡的一般地质灾害,事发地县级政府及国土部门要在事发1小时内,力争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国土局电话报告初步情况或通过紧急信息报送渠道报送初步情况,并同时向省委省政府值班室,省应急办和省国土资源厅紧急报告 在事发2小时内.力争1小时内.将灾害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市委 市政府及市国土局。同级防指启动防汛防台,级以上响应期间,由国土部门报同级防汛办备案。同时上报省委.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因特殊情况难以在2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的,须提前电话报告并简要说明原因。其中较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信息.市政府和市国土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后2小时内书面报告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市防指启动防汛防台,级以上响应期间,由市国土局报市防汛办备案 发生无人员死亡的一般地质灾害以及成功避让实例.事发地县级政府及国土部门应在事发后2小时内将灾害初步情况上报省,市国土部门、市委、市政府对报告时限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2.信息报告内容、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时间 地质灾害类型 灾害体规模,危害对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 对已发生的突发地质灾害,报告内容还应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事态进展。及时做好后续处置情况的续报工作 情况有变化的。应在进一步核实后,进行情况续报和核报,3 报送渠道,信息报送采用传真 信息网络传输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先电话报告,后补充书面报告 2。先期处置 突发地质灾害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及有关责任单位发现或接报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先期救援和抢险处置措施 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转移,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事发地县级政府在接到险情灾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识。组织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转移避让。开展抢险救援.达到本级政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 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3,应急响应,根据突发地质灾害的严重程度 市级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I级.1、应急响应签署 级,级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与终止.由市地灾防办提出建议.市地灾防指指挥长签署发布指令,级.级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与终止 由兼任市地灾防办主任的副指挥长签署发布指令 并报告指挥长。应急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2、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突发地质灾害需市级响应支援的。或市防指发布防汛防台,级响应指令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级应急响应 市地灾防办作出应急行动部署,并报告指挥长.副指挥长、市地灾防办将响应指令发至各成员单位和应急专家、通知做好应急准备 组织24小时应急值班、密切关注雨情 加密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加强巡查 监测.会商研判防灾形势,掌握灾情险情和应急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市防指启动防汛防台.级以上响应期、同时报市防指,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灾情险情和应急处置情况,根据需要向各区、县,市,通报防灾形势和要求 有红色预警区域的县,乡两级政府发布命令、对预警区内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实施转移.交通路段通行实施管制。公共场所停止开放和经营活动 一般地质灾害由事发地县级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 根据事发地地灾防办请求,市地灾防办调派应急资源提供支援,3。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突发地质灾害.或市防指发布防汛防台。级响应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级应急响应、市地灾防指副指挥长召开 必要时由指挥长召开.主要成员紧急会议.分析形势,作出应急行动部署,并报告指挥长。通报其他副指挥长 防汛防台。级应急响应时 市地灾防指调整为市防指地质灾害应急分指挥部。由市防指部署应急行动。1名地灾防办副主任和联络员到市防汛办集中办公、1名地灾防办副主任负责分指挥部日常运行、市地灾防办将响应指令发至各成员单位和应急专家。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到岗到位24小时带班值守,应急抢险队伍.应急专家组集结待命。做好应急准备。密切关注雨情,滚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滚动预警,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加强巡查 监测。会商研判防灾形势,掌握灾情险情和应急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市防指启动防汛防台,级以上响应期。同时报市防指 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灾情险情和应急处置情况、根据需要向各区。县。市,通报防灾形势和要求、有红色预警区域的县 乡两级政府发布命令.对预警区内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实施转移、交通路段通行实施管制、公共场所停止开放和经营活动,发生较大突发地质灾害,市地灾防指副指挥长、必要时指挥长,率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行动,各应急工作组调派人员和装备,物资,按分工各负其责开展应急。抢险救援组负责抢险救援和工程排险、调查评估组负责应急调查,监测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医疗救治组负责医疗救助.转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组负责维持现场秩序。落实后勤保障和受灾群众安置工作,4 I级,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地质灾害、或市防指发布防汛防台I级响应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I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突发地质灾害、或市防指发布防汛防台。级响应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 级应急响应,市地灾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分析形势 作出应急行动部署。防汛防台I级 级应急响应时、市地灾防指调整为市防指地质灾害应急分指挥部.由市防指部署应急行动、分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地灾防办主任到市防指参会,1名地灾防办副主任和联络员到市防汛办集中办公、1名地灾防办副主任负责分指挥部日常运行、市地灾防办将指令发至各成员单位和应急专家.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岗到位24小时带班值守。应急抢险队伍,应急专家组集结待命 密切关注雨情,实时开展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滚动预警 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加强巡查。监测、会商研判防灾形势、掌握灾情险情和应急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市防指启动防汛防台,级以上响应期。同时报市防指 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灾情险情和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各区,县,市 通报防灾形势和要求 有红色预警区域的县,乡两级政府发布命令,对预警区内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实施转移。交通路段通行实施管制,公共场所停止开放和经营活动 发生特别重大 重大突发地质灾害时,市地灾防指指挥长率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在省应急指挥部领导或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 应急响应终止.应急处置工作终止,或汛情、雨情等引发条件影响终止后 可解除应急响应指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5,应急信息发布。县级以上政府或其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权限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突发地质灾害和应急抢险救援相关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地点、发生原因,严重程度 损害情况。影响范围。应对措施 应急工作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等.四.后期处置.1.调查评估。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国土局牵头组织有关专家 会同事发地县级政府。开展较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调查评估。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做好重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调查评估,一般突发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由事发地县级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总结报告.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终止后.事发地县级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编写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总结报告 总结经验教训 提出改进措施,上报省 市政府及省,市国土部门,重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备案,3、隐患排查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县级地灾防办应组织有关单位对灾害发生和影响区域进行隐患排查。确定隐患点.提出防治措施 形成排查报告报本级政府,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依据,4、恢复重建,事发地县级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应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落实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工作和恢复重建。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措施,帮助灾区修缮.重建或迁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住房,校舍、医院等,修复因灾损毁的道路、水利 通信及供水。供电 供气等公共设施和农田等.做好受灾人员安置等工作,帮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给予指导和帮助,5,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奖励,对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五.应急保障、一。应急队伍保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由驻绍部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以及市、县政府建立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等组成.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 及企事业单位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先期处置和快速救援能力,同时,依托社会力量组建志愿者队伍 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到达。二.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发生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财政部门应及时安排拨付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三,装备,物资保障、各级政府要根据需要储备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建立征集、征用档案并签订征集 征用协议。保障抢险救灾物资,装备供应,四 通信 交通保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整合利用公共通信资源 配备必要的通信装备.确保应急响应时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和现场各专业队伍间的联络畅通,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抢险救援人员。伤员和物资运送畅通。五、技术保障 市 县国土部门要建立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会同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地勘队伍等专业技术人员,为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六,社会动员,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参与应急处置的各级政府及其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灾害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 加强宣传发动 动员群众开展自救,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物资。装备、场所等 七 宣传.培训和演练,各级地灾防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制订计划、组织开展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市 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组织1次演练,乡镇,街道 村.社区 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基层应急预案至少每年组织1次演练、六 附则、一。预案编制与管理.本预案由市国土局根据需要及时修订、各地灾防指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区域应急预案或部门响应方案。并自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市国土局备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应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自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县级国土部门备案,市应急办,市国土局要适时对各地预案编制 修订、演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用词说明。本预案有关数量、级别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三.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国土局负责解释 2015.年12 月16日印发的。绍兴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绍政办发 2015,10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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