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嘉兴市行政区域内申报.评审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建设工程.第三条,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以下简称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是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最高奖项,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绿色.文明施工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四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市建筑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建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并下设评审委员会,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的管理和评审的具体工作由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并建立评审考核检查专家库 评审考核检查专家库由全市建设系统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专家组成 第五条 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工程质量创优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评选 南湖杯。优质工程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必须获得,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奖项,第六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安排在每年10月份评审一次、在每年下发评审通知时.根据各县 市。区。上年度本地建筑业产值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规模情况,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和创优计划申报情况,确定各县,市.区.工程申报名额分配数,同时适当考虑县,市,区,及专业工程的之间平衡.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七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8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二,800座以上的影剧院,三。100间客房以上的饭店.宾馆。四.单体工程6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车间.图书馆、教学楼,商场等建筑、嘉兴市建城区的工程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五,1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2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中10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 单体8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商住楼。8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6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别墅区.六 建安工程量在500万元以上的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七.建安工程量在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 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程量在1500万元以上的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八,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程量在500万以上的特殊工程 九.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十 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 但在创安全文明标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工程,第八条。申报本年度、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嘉兴市内注册或进嘉核查备案的建筑业企业。二,企业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三 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 的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一 在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 村镇住宅群.承建面积最多的一家企业.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小区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二 当有两家以上企业符合条件 且两家企业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 时,可由两家以上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三,当参加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 施工的每家企业承建建筑面积均达不到上述规定 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组织申报,可选择三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工程分包工程量20 以上的。住宅小区 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量占该工程建安工程量10,以上的、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但参建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三家、第九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履行编审手续,二。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县、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创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计划并报市建管局备案,三,在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以前竣工、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四。已获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的县,市。区.级建筑安全标化工地,五.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 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密目式安全网必须使用登记产品,七 建筑起重机械 塔机。人货梯 井架.必须使用具有产权备案登记的设备。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合格,钢管 扣件,安全帽 安全带 安全网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八,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必须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合格彩钢板活动房、并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确保主体结构安全,层数不得超过二层。九 负责该工程施工的、三类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十。施工现场实行 数字化.工地管理。十一。按照,绿色施工导则.要求施工,节约资源并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理应符合 嘉兴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十二,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手续、十三。施工现场已落实实名制管理措施和.嘉兴市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的要求,十四。施工现场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并按照要求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第十条,申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 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一,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二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四,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 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原因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或不良行为公示的、第三章,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第十一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将创建计划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每月月底前统一汇总后将计划申报表、附件一,报市建管局备案 第十二条。各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指标及。四阶段,考核检查情况,择优推荐,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推荐申报名单的文件和有关资料于当年10月10日前上报市建管局、第十三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一,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附件四,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三、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复印件.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五.起重机械,提升式脚手架 包括搭设高度超过40米的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等专项装拆资质,专项劳务资质.证书及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表、安装后的验收与检测报告.钢管,扣件、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六、一篇介绍工地创建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七。工程基础、主体结构 主体结顶、装饰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查分项、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十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照片及影像资料各一份、影像资料时间5。10分钟,采用光盘制作,八.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工地在工程基础,主体结构,主体结顶 装饰施工四阶段、有关安全考核检查记录及评分,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九、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关于本地安全标化工地文件和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情况、以及工程建设无事故.数字化。管理,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证明,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第四章.评审程序第十四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申报评审的总体程序为。单位申报,考核检查 组织推荐 专家组审查、评审委员会评议投票,社会公示,发文公布等程序,同时确定推荐申报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项目。第十五条 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程序 一 考核检查.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在工程基础 主体结构,主体结顶,装饰四阶段分别组织检查,并根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在该工程主体结构结顶后,群体建筑,住宅小区结顶50,以上 向市建管局提出考核检查申请、附表二,评审委员会从评审考核检查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考核检查组对申请工地进行考核检查评分。二。评审。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申报工地材料进行初审,综合汇总考核检查情况 形成初审意见 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申报工地进行评审.主要议程有.听取审查意见汇报、评委审查申报相关材料。评委评议 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票数通过的,初步确定 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获奖项目名单、报市建管局审核同意 对评委会初步确定。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的候选工程进行公示 经公示后、正式确定获奖工地,由市建管局发文公布并颁奖、第五章,评审纪律和奖励第十六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第十七条,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检查 评审工作人员和专家必须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检查,评审资格,第十八条,对获得.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奖励 授予主承建单位 参建单位.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荣誉证书。获奖工地及其主,参.建单位。监理单位的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一并予以通报表彰,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九条,各县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领导.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相关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升创建工地的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十条,对已列入创建计划的工地,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或工程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督促整改 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取消申报资格,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工程拟申报。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在执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时、同时执行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嘉建委建.2009,133号。同时废止,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