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政发。2011、56号。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 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发展绿色建筑 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加强节能减排 建设生态文明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举措。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有利于减少资源能源使用总量、提高使用效率。缓解能源资源供需紧张的矛盾,有利于降低社会总能耗、减少污染排放 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有利于降低建筑运营使用成本、提高建筑环境质量和空间舒适度,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科技含量和产业附加值。加快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培育节能环保 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和各单位要统一思想、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发展绿色建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力气抓紧抓实抓好,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 建立完善的绿色建筑监督管理体系 绿色建筑咨询服务体系 绿色建筑技术应用体系。绿色建筑认证推广体系和绿色建筑运营管理体系.着力提高建筑全寿命周期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营造安全。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二、基本原则,1,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鼓励城市新区按照绿色 生态,低碳理念进行规划设计 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 重点推动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优先发展绿色建筑、使绿色建筑更多地惠及民生 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和大型商品住宅小区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 以政策,规划,标准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3。因地制宜 科学指导,结合我市的气候条件和不同类型建筑的特点,以及广大群众的生活习惯和方式.制定发展绿色建筑的总体思路 技术路线和政策措施,研究适用技术和标准体系,三,总体目标,到2015年末.全社会绿色节能意识明显增强 绿色建筑政策措施更加完善、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实现从节能建筑到绿色建筑的跨越式发展,建成较完备的绿色建筑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竣工验收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 绿色建筑占新增民用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建设两个以上绿色生态示范区和绿色节约型中高等院校 对比2010年.既有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率达到30.以上,力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水平下降15,以上、完成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应用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以上,城乡建设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增长幅度要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减少10.以上.城市建筑节水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节水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以上.建筑材料循环利用范围和比例进一步扩大 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现有水平下降10,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超过85、城区建设工程全面禁止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鼓励住宅产业化和住宅全装修有序推进,促进物业服务业进一步发展 到2020年,争取全市建筑建造和使用的能源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要接近或达到现阶段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三。重点工作、一 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1、各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设计和施工阶段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全面落实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和竣工能效测评制度.加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着力强化各方主体的节能意识、切实增强项目业主执行节能法规标准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能力和水平 2 结合国家及浙江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根据温州地区的气候特点研究制定适宜的节能设计技术规定。注重推进外遮阳,隔热.自然通风设计以及墙体自保温体系应用,使建筑节能设计具有鲜明的地域和气候特征,3。鼓励支持施工企业制定节能工程施工工法和企业标准。提高节能专项施工能力和工程质量水平,同时,重视做好建筑施工过程的节能以及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工作.逐步推行绿色施工 4 积极研究绿色建筑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 强化政策扶持和激励.加快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5 实施新区节能规划与建设示范工程,选取具代表性的规划新建区域,如瓯江口新区,滨江商务区。城市中央绿轴。三垟湿地公园 中高等院校。进行配套性的能源利用和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并以节能规划中的控制性指标实施全过程的节能管理,逐步建立针对规划新建区域的节能专项规划工作机制,建立基于控制性指标的过程管理机制、6 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 车站,宾馆。饭店 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和建筑面积超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率先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更高标准建设运营绿色住宅小区.二.实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1,针对温州具体情况.开展温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积极申报国家或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2。结合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根据资源条件及项目具体情况,全面论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确定合适种类的可再生能源进行建筑应用,落实新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十二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利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的要求.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不断提升应用的一体化和规模化程度。3,优先推广被动式利用技术和热泵类技术产品、包括太阳能,地源,水源 空气源,热泵产品的选用,重点扶持太阳能光伏应用.推广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对于技术适用的医院。宾馆、商业、游泳馆等公共建筑.应优先推广使用地源,水源.热泵空调系统,4。促进温商回归和招商引资 支持在外温州人企业通过BT。BOT,EMC等方式。在全市的城市综合体 交通枢纽、商贸市场。公共办公等建设一批绿色可再生能源中心,三。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1,加强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监测平台功能.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动态监测建筑数量、新建公共建筑要同步建设实施用电分项计量,其中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应接入市级能耗监测平台,通过能耗计量监测不断增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 深入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等工作。试点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工作.到2015年末,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完成率达50,开展重点项目能效公示。加强对公共建筑执行能耗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高能耗公共建筑实施重点监管,3,抓紧建立健全公共建筑室温监控及空调系统节能运行管理体系 督促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规定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激励制度.4 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明确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和指标,并按年度分解落实,积极开展节约型单位创建活动 发挥公共机构在建筑节能工作推进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四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组织开展既有建筑能耗调查统计和分析.建立各类既有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情况数据库.研究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 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 2.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通过能耗监测、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高能耗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对项目按节能量予以奖励、切实降低高耗能公共建筑的能耗水平.3,开展对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能耗状况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对比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提出节能改造的思路和方案、结合城市街道整治、既有住宅小区改造,危旧房改造等工程。逐步推进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五 继续强化建筑集约用地.1、深入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县 市,域总体规划,科学规划布局城市各项功能,促进城市居住 就业和公共服务等就近配套,减少城市出行交通 减轻城市交通负荷。降低城市交通能源消耗.提升城市用地尤其是工业园区的土地利用效能 继续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 居住向社区集中,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2,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研究制定并实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使地下空间成为整个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形成安全,高效 系统的地下空间系统,鼓励结合广场、操场.建筑和地下通道等建设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3,积极倡导建设城市地面基础设施公用走廊,通过规划引导城市高压线 铁路,公路等及河道两岸防护绿地的空间复合利用,加强城市新区各类管线布局和建设的综合协调,稳步推进缆线共用沟、管道共用沟的建设,鼓励建设集约式立体停车库。提高城市空间复合利用水平.六,不断深化建筑节水.1、加强建筑节水设施建设和监管.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坚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城市水景、从严控制建设非天然水源的人工水景,加快推进 一户一表,工程,实现用水实时监控和计量。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进城市居民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2.严格执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限制销售非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城市所有民用建筑项目、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大力推广管网检漏防渗技术、加快漏损管网改造,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研究和推广耐旱性树种和节水型植物群落。推广使用微灌,滴灌,渗灌等技术。大力发展节水型绿化。提倡透水路面工程技术应用.3 积极探索城市雨水和再生水利用。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和城市公园等项目应充分利用天然河湖水资源.鼓励设置雨水收集利用装置 积极开展废水综合利用,推进中水利用系统建设。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价格机制 鼓励和引导再生水,雨水,河湖水在园林,绿化,洗车 环卫等行业的使用。七,大力推动建筑节材。1 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努力降低建筑材料消耗和生产能耗,城市城区建设工程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鼓励农村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加快发展以建筑废弃土和建筑垃圾.建筑泥浆,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 江河湖海淤泥等废弃资源为原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积极开发利用各种保温砌块,轻质板材和高效保温材料.推行复合墙体和屋面技术、改善和提高墙体保温和屋面保温的防水技术性能.积极推广各类先进的新型墙体材料配套材料和技术 大力推广各类新型墙体材料专用砌筑砂浆和提高墙材性能的外加剂。2,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探索将房屋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方案纳入城市房屋拆除管理。推进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拓宽垃圾再生利用产品的应用市场。提升垃圾处理技术 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八、加强建筑环境与安全监管,1。逐步建立民用建筑场地安全检测机制、凡放射性指标等严重影响健康的危害性指标未达到建筑场地环境安全标准的建设用地不得用于民用建筑开发建设。深入实施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切实落实各方主体建筑室内环境质量控制责任。加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竣工验收检测制度。建筑工程室内有害物质含量指标不符合规范规定的,建设部门不予竣工备案,不得投入使用。2,健全大型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周边地面和建筑变形监测制度,确保周边既有建筑使用安全 建立健全高层建筑 大型市政设施和地下建筑物等倾斜.变形、沉降定期监测机制、加快建立城市建筑运行安全监测防范制度,加强建筑运行安全监测,3 应用建筑热环境和通风环境模拟评估技术,优化建筑群体尤其住宅小区的合理布局,改善风热环境。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以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绿化工作和景观环境建设、合理选择适宜的植物品种、科学配置乔,灌木和草坪 鼓励发展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形成良好的住宅小区植物群落 发挥绿色植物清洁空气 利于健康 降低噪声 调节气候的作用 九。探索住宅产业现代化.1.探索转变住宅产业发展模式,以保障性住房为示范、引进成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工业化建设施工企业 以建筑施工工厂化。住宅部品产业化为重点.开展住宅产业化试点.尝试从半手工半机械化的传统模式向现代工业化模式转变,制定出台相应政策措施、争取创建国家或省级住宅产业化基地。2.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政府主导的具有保障性质的公共租赁房,廉租住房等项目和住宅产业化试点项目逐步全面实行全装修、并积极倡导房地产开发的住宅项目实施住宅全装修,有效减少装修过程的资源浪费.到。十二五。期末.争取全装修住宅占当年新建住宅竣工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5,3。加快物业服务业快速发展、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 维修.养护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功能 保障建筑物正常使用,维护和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推进建筑物的节能减排等,到.十二五。期末 新建住宅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或准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新建非住宅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4、通过智慧城市的创建 吸收物联网,楼宇智能化 集成智能家居等领域最新科技成果、加快绿色智能化住宅成套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建设智慧家居、智慧社区,十。促进建筑节能产业发展。1.通过规范市场、制度创新和政策财税支持等措施、引导建筑节能相关产业。科技型节能企业的快速发展、在现有基础上、着重扶持引导新型墙体自保温材料。屋面保温材料。保温砂浆,节能门窗、太阳能利用及建筑一体化产品材料,各类热泵产品的发展,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扩大生产规模。促进企业快速发展,2,结合温州市建筑节能的发展需求,积极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加快形成包括建筑节能科研机构,建筑节能技术推广机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建筑节能评估咨询机构。建筑节能检测机构以及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建筑节能投资服务企业等在内的建筑节能服务体系,积极探讨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筑节能的途径和方式 3。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及市场的监管,组建建筑节能行业协会、引导企业规范竞争行为,为建筑节能产业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四,保障措施,一,明确部门职责.确保目标落实.成立市发展绿色建筑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负责全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的制定。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制度措施和激励政策,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积极推动绿色学校.绿色医院 绿色饭店.绿色商场等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的创建工作 充分发挥各县 市、区.功能区政府对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作用 将绿色建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纳入各县。市 区.功能区政府工作的绩效考核重点内容.二。实施有效监管,加大政策扶持.完善覆盖绿色建筑工作各环节,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和工作体系.建立绿色建筑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各项制度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 对于必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在设计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明确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要求、并加强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环节把关、达不到标准的不予通过.将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商品住宅全装修等要求列入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引导政策内容。加大推进力度 对于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给予建筑面积奖励。调整现有工贸类建筑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建筑相关项目或活动、开展以绿色建筑技术引进与项目合作为内容的招商引资.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有实力的企业落户温州 积极利用财政,税收。价格等激励政策。推动建筑节能相关产业发展。三,加强科学研究、完善技术体系 编制我市绿色建筑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绿色建筑工作开展,针对温州气候特点和环境条件、充分调动本地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的科研积极性。大力培养建筑节能科研人才队伍,积极联合国内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先进适用技术体系以及新材料 新产品的科学研究与开发,并在示范项目中试点应用.逐步建立适合本地实际。具有鲜明地域特点的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体系,重点在源头上提升绿色建筑设计水平、将绿色建筑的理念和技术应用于具体工程项目中,四、加强宣传培训,夯实工作基础。建立持续有效的绿色建筑宣传培训机制.不断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绿色节能意识,切实提升建设、规划,设计、评估 施工 监理、检测人员实施绿色建筑的能力水平.针对用能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咨询服务单位的节能管理人员。定期开展节能运行管理技术培训,尽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绿色建筑技术管理队伍,提高建筑节能运行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建立各相关单位参与的绿色建筑合作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绿色建筑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倡导节约型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全社会自觉参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附件 温州市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温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