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补充意见各县 市 区 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 2016 11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 141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住宅全装修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作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 试行 温政办、2016.78号.的补充。一并贯彻执行。一 主要目标.一。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进一步提升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水平.到2020年,实现全市城镇地区新建建筑一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10,以上 二,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 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及其他安置房。地上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商品住宅,均应实施装配式建造、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三 实现新建住宅全装修全覆盖,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市区中心城区新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均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各县 市、实施住宅全装修的中心城区范围由当地政府明确.二,重点任务,一。确保项目建设落地.1,各地应依据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和目标任务要求。制定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市住建委备案,各地要加强对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项目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监管和行业统计制度,建立项目档案和台账.实现信息化管理.2,本意见前文中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的项目,不少于地上住宅建筑面积50,对应的建筑单体应实施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应按浙江省、工业化建筑评价导则,由住建部门组织认定。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尚未审批的 均应实施装配式建造、二,提升住宅全装修品质,建设单位提供的各户型装修设计方案应符合浙江省,住宅全装修设计技术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 装修工程质量应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市区中心城区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 包括硬装作业及固定电气 给排水,燃气。家居智能化系统。厨卫固定设备.固定家具等.单方造价每年定期由市住建委依法予以公布,三。政策支持、一,加大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符合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等条件的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具体额度和实施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购买成品住宅的购房者可按成品住宅成交总价确定贷款额度、二,实施税费优惠.对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单位缴纳的住宅物业保修金以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2、费率计取,三,明确执行流程,1.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项目.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 不超过规划计容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条件核算 同时满足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要求的项目、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 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条件核算 但需落实停车泊位等配套设施,房屋销售.登记时、仍根据现行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规定予以确权、对于土地已出让或划拨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按、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试行,温政办,2016 78号。实施装配式建造的,按本意见执行,2。拟申请上述容积率奖励政策的项目 在初步设计文件中纳入装配式建造、住宅全装修内容.由审批部门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予以确定。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建筑工业化设计阶段评价及墙体预制部分建筑面积核算后 可向住建部门申报,由住建部门出具关于装配式建筑 住宅全装修的认定文件。并注明可不计容的墙体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作为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和不计容墙体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规划核实 项目验收等环节的确认依据.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备注说明不计容的墙体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四,确保运输畅通,各级公安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所辖职能范围内.对运输超大,超宽部品部件.预制混凝土及钢构件等、的运载车辆,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 在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可在物流,交通运输等方面给予从宽管理.五。优化审批管理.对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领取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或完成基础工程达到正负零的标准,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情况下,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允许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纳入进度衡量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绿色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与温政办,2016,78号文件设立的建筑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两块牌子、一个班子 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和住宅全装修发展工作 各县 市,区 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应根据责任分工,分解落实责任。制定出台支持政策.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二.强化管控机制 对于按、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本意见要求、应实施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造和住宅全装修的新建项目。各级发改.住建 国土和规划等有关部门 应在土地出让和划拨 项目核准 规划审批、设计审批和施工图审查备案、节能评估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严格把关、建立联动机制,落实各项建设要求.土地供应前,国土,规划部门应根据本意见及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要求,将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住宅全装修等条件写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和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对于设计阶段已申请住建部门认定的项目竣工后,应进行工业化建筑工程项目评价,评价成果报住建部门备案后 作为后续环节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依据,发现未执行装配式建筑或住宅全装修标准的,超过容积率条件合理误差范围的建筑面积应严格按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处理。以上政策支持中所指的装配式建筑是指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不含场馆建筑,本意见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