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 新区,园区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苏建办,2014.73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 特制定了.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预案要求 认真做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3月19日.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目的指导应急抢险、排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秩序,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在建建筑活动中发生的 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指示由我局承担指挥救援工作责任的质量安全事故、1。4。工作原则1,4、1.统一领导全市建筑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市。县、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1 4.2。属地负责具体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制定本辖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1,4、3 快速反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1 4,4、落实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应由市直接组织的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对应由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的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根据事故等级负责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2、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在市政府领导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负责本工作预案的组织实施、2,1 1、指挥小组组成组长、分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副局长成员,办公室主任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建设市场管理处处长.建筑工程管理处主任 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财务中心主任 应急响应期间,指挥小组成员不在市内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2.1。2 指挥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指导和协调本市辖区内建筑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织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建筑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和市安委会报告、通报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根据事故等级.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 2 1。3.指挥小组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小组的咨询机构。指挥小组专家工作组组长由指挥小组组长指定.成员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监,质检等方面专家组成.2。1。4 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指挥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担任。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2。1 5、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1.办公室负责与市政府应急机构及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负责与市政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上级部门联络.保证指挥小组组长及时参加市政府的有关会议,负责安排指挥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指挥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起草事故应急情况简报,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2、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建筑工程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协助当地开展建筑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实地方上报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指导事故发生地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建筑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协助核实地方上报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情况,组织建筑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3,建设市场管理处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配合相关处室做好建筑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实上报建筑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涉及的施工 监理及相关执业人员情况 核实上报施工许可,企业和人员备案、总分包合同签订备案等情况。4。财务中心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负责建筑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应急响应的经费保障、5、科研设计处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参与建筑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6。建筑工程管理处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配合相关处室做好建筑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协助做好因事故引发的民工工资拖欠处理工作.7.执法监察支队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 参与建筑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负责建筑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2,1、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示意图见附录.2、2县,区,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县,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拟定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县区人民政府备案后组织实施、根据事故分级,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按当地政府统一应急工作要求.按工作部署统一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预警预防机制3,1 工作准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时刻做好应对质量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队伍保障和资源保障,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3.2。应急演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系统。本单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并组织演练.对救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维护,现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4。应急保障4、1。队伍保障4.1,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由社会和企业多种形式组成的工程抢险力量 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4。1。2 专家咨询力量,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技术专家组,专家应是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监 安监.质检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专家组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4,1。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4。2 通信保障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应保证能够随时联系。应急指挥网络电话24 小时开通 保证信息及时畅通、应急救援单位应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卫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4。3 技术保障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联系市内外专家和省内临近市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为应急状态提供技术支持,4 4.运输保障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当地人民政府救援工作统一部署下,配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4,5.医疗保障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当地人民政府救援工作统一部署下、配合城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必要时 可联系上一级医疗卫生部门组织有关救治力量支援、4 6,装备保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 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4,7,经费保障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经费、保障应急状态时经费使用.4.8 宣传演习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4。9 监督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启动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实施全过程监督和检查,5、应急响应5。1 事故分级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一般、较大,重大 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级别。5。1,1,特别重大事故.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 1、2、重大事故 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3、较大事故、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 1,4,一般事故.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2,预案启动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四级响应启动、级为国家级响应,级为省级响应,级为市级响应 级为县.市、区、及企业响应、一般情况下。上一级别应急响应启动的同时 对应的下一级别应急响应也要启动,5、3,响应程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公安 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联动,积极协同开展救援工作,5,3,1,施工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5.3,2 各县区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5.3、3,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研究处置对策。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工作,选派专家对事故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援。对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及时向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上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领导。指导,5,4,事故报告5,4、1。报告程序,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2,工程所属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同级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发生,级及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 各部门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 可直接报至省应急领导小组和省政府.5,4,2,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 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 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4.事态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5。4、3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1。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2、事故原因分析,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4 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5.5。新闻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重大事故信息的公开发布由省应急指挥小组起草并报省政府决定、较大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市应急指挥小组起草并报市政府决定,一般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县、市.应急指挥小组起草并报县政府决定、新闻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符合保密等相关规定、5.6、后期处置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根据事故等级分别组织专家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通报事故情况,6。应急结束6。1、结束程序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6.2 事故调查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等有关规定.6。3、总结报告应急程序结束后 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并向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做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4、发生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分析 评价,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6 事故结论、7。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结果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抢险中尚未解决的问题、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7,附则7、1,管理与更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定期对本预案组织评审 并视评审情况做出相应修改,本预案更新后、报市政府备案 每次事故应急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总结应急工作经验教训.征集有关单位对本级预案的改进意见.必要时对本级预案进行修改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7。2.沟通与协作各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应在应急期间加强与发展改革 卫生 交通 消防,民政,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共同做好事故应急工作。7。3,奖励与责任对在处置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与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较大质量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7,4 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并解释。各县区应根据本预案对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7 5。预案的生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8.附录宿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