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宿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宿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宿政办发.2006 160号,同时废止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29日,宿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以及、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宿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 预防为主 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分级管理 快速应对、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完善联动协调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快速,准确,高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2、组织机构与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或明确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 部门协同 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2。1.指挥机构与职责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当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时.根据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市政府成立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指挥和部署,发生在本市范围的特大型 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由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指挥和部署 市应急指挥部和县,区。政府负责开展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先期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为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 国土资源局,地震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局。气象局,安监局。旅游局和市武警支队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主要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2 分析 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案.3.部署和组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4、协调部队和武警部队迅速参加抢险救灾 5,指导.督查县。区.政府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6、协调解决突发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2,2,办事机构及职责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的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如下 1,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2。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3,贯彻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 督促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4 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5。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2。3,成员单位及职责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重要救灾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修复受损坏校舍 应急调配教育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组织调动消防队伍.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其他险情进行抢险。消除隐患,市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 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建应急调查队伍和应急防治专家组。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根据有关规定向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险情灾情,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 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灾区危房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组织抢修灾区受损坏的供水 供气等公共设施。恢复供水,供气等生命线设施正常运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抢修受损坏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道路的畅通。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抢修受损坏的水利设施、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和通报。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市气象局负责与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相关气象信息、市安监局负责监督矿山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要求生产,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地质灾害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危害 市旅游局负责及时向旅游接待机构通报灾情信息、指导旅游者避开灾害地旅游线路、负责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组织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 当发生灾情造成旅游者伤亡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旅游者的善后处置工作,市武警支队在必要时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2,4 地方政府组织机构及职责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 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参照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灾害分级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级 大型、级。中型、级 小型.级,四级,3,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2、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3.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1,受灾害威胁 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3、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 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2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3、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 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4。预防和预警4,1.预防措施4 1,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4,1 2,建立巡查制度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制度、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及时发现和防范灾害隐患。对可能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部队营区等人口密集区域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组织力量进行勘察.查明其成因.危害程度 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排查工作的督导和巡查 对难以确认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队伍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排查和督导情况要及时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4,1.3,发放,防灾明白卡、县,区.乡 镇,人民政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 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进行防范,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 发到受威胁的部门、单位,居民及相关防灾责任人手中 4.1,4。应急值班制度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在全省主汛期、持续强降雨和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和处置期间 实行24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突发险 灾。情等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地质灾害 提高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时效和能力 4,1。5。落实危险性评估制度各地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 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规划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展各类工程建设、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防人为活动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4。2.监测与预警4 2 1,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区 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加强对群测群防员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国土资源、气象。水利,交通运输 铁路等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在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人口密集区、公路铁路干线及矿山等重要工程地段建立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开展气象,水文,地质灾害联合监测、建立综合监测预警网络,4、2,2。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与气象灾害预警预报系统等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预警时效性及准确性.4,2 3、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根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及风险预警研究成果、编制、突发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年度方案。会同气象主管部门联合开展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由强到弱分为,级 红色,级。橙色,级、黄色,级 蓝色 级、红色,预警,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很高、级,橙色,预警,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高。级、黄色,预警.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 级。蓝色、预警,有发生地质灾害的一定风险 4。2,4,地质灾害预警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重要设施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安装监测仪器,相关单位应利用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网络,对监测数据及时进行分析,根据预警成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及影响范围等 4 2 5 预警信息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为蓝色预警时 不向公众发布。当风险预警等级达到黄色预警时.用电话,传真或手机短信直接向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当风险预警等级为橙色预警或红色预警时、联合预警机构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同时用电话,传真或手机短信,直接向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县 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5,应急处置5 1,地质灾害速报5,1。1、速报时限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重要地质灾害险,灾、情时.应当立即向事发地县 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时。可以越级上报,1小时报告,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险。灾,情发生后。当地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在1小时内同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6小时报告,小型地质灾害险,灾.情发生后,当地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6小时内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5。1.2.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 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规模、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处置情况,5 1。3.续报要求应急处置过程中.事发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5。2.先期处置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灾,情、所在县。区、乡 镇,人民政府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根据险 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并将有关信息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责任人 监测人。危险区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 设立警示标志,按照预定的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避让或采取排险措施.情况危急时.应急成员单位.应急抢救队伍及其责任人按各自职责立即到达规定岗位.紧急组织抢险救灾.5,3 分级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应根据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等级或地质灾害险,灾 情等级确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当出现特大型 大型地质灾害险,灾.情时.由省级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灾。情时,险 灾.情所在地启动市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灾、情时,险 灾.情所在地启动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5、3 1、级应急响应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灾、情时.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灾害发生地市,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 督导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险、灾 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省级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 及时赶赴现场 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科学判定灾害诱发因素.灾害规模和发展趋势,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人员二次伤亡、市应急指挥部积极配合省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防治工作,5.3。2,级应急响应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灾.情时 险.灾 情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地质灾害,级应急响应.并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报告有关情况、灾害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挥 督导地质灾害应急成员单位、应急抢险队伍和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做好防灾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派出由指挥部领导带领的工作组 赶赴现场与当地人民政府共同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具体组织、指挥和协调市地质灾害应急成员单位,应急抢险队伍,有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 采取应急措施.防止险.灾、情进一步扩大 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视情况或根据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申请 省国土资源厅或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派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调查地质灾害成因 分析发展趋势,指导制定应急防治措施,5.3,3.级应急响应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灾,情时,由险,灾,情所在县。区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地质灾害,级应急响应,灾害发生地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同时派出由指挥部领导带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组织 指挥和协调本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成员单位,应急抢险队伍、有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 采取应急措施。防止险。灾,情进一步扩大 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视情况或根据县、区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申请,市地质应急指挥部派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发展趋势,指导制定应急防治措施、5、4、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国内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有关要求执行、5,5、应急结束现场抢险工作完成、经专家组会商或鉴定地质灾害险,灾.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当地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6,应急保障6.1 队伍保障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 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6、2 资金保障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由市,县财政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受突发性地质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在尽力确保资金到位前提下。争取省财政适当给予支持 6,3。物资保障市,县两级政府储备用于灾民安置 医疗卫生,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并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6。4。通信保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 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 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 实现信息共享、联络畅通及时,6,5 技术保障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科学研究工作、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市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6 6 宣传教育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附则7 1,责任与惩罚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 以及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7,2,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区、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参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7,3。名词术语解释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 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 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 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7、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06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宿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宿政办发,2006,16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