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 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宿迁市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四届六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宿迁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8日,宿迁市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86号。和省编办。关于苏州无锡镇江扬州泰州淮安宿迁连云港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苏编办复,2015,243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宿迁实际。现对实施宿迁市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会议关于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监管职责 完善监督机制,着力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等问题,努力构建简约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基本原则1 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规范设立执法机构,明晰职责边界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健全执法管理体制,2、精简统一,提升效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整合行政执法职能.调整执法机构。落实执法责任,减少执法层次.清理多头执法,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3。明晰职权,权责一致、合理划分事权 厘清职责关系,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等行政管理职能,行业监管职能和行政处罚职能分开。确保权责一致,4,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着眼实际,因地制宜。妥善处理行政执法与技术支撑的关系 统筹规划、加强协调。分步实施,稳妥推进,二。主要任务,一、构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1。整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明确执法主体 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行政执法工作。2,理顺市与市辖区执法管理体系,宿迁市区在市级一个层级设立一支综合执法队伍。实行市与区统一执法 市级综合执法机构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具体实施宿城区 市辖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宿豫区暂按县级执法体制实施行政执法。推行行政执法机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目录管理.3、各县和宿豫区参照市级改革实施意见,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明确执法主体 设立一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施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二。整合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有关交通法律法规 牵头负责交通运输集中综合执法行业管理 政策研究,督促 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将交通运输部门内部制定政策 规范制度、规划协调.行政指导、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行政管理职能,行业监管职能与行政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组建相对独立。集中行政处罚权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实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即将公路 运管,航道 地方海事,港口等部门所涉及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责边界、三,规范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1。组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承担市区综合执法.以及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和省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将市港口管理局调整为在市航道管理处挂牌.撤销市运输管理处所挂的,市道路稽查支队,牌子、各县相应组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事业单位。2 按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实际需要。依据有关标准规定,重新从紧从严核定市。县两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实行市 县分级管理.宿迁市区原则上按照,编制随职能走,的原则,核定综合执法机构编制,从市公路管理处 市运输管理处,市航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市港口管理局和宿城区所属交通执法机构中遴选一批精干的执法人员划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同时对原单位使用并且拥有产权的与执法日常办公有关的国有资产原则上全部划转到相应的综合执法机构 四.构建新型执法监管机制通过有效整合。合理调配交通运输执法资源。加大执法装备 设备和资金投入 打造交通运输执法管理服务数字化平台、推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依据权责清单追责.双随机抽查。奖励举报,告知承诺与联合惩戒.绩效管理 重大风险防控等6大机制 全面推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即、一单。两库 一细则。实现、一张表格管检查,一个号码管服务、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要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之间建立健全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管协同,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9月下旬、本意见出台后。召开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动员部署改革具体实施工作.1,在已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市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单位对各自的职责,机构 人员编制情况进一步梳理 摸清底数.由市交通运输局汇总 形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同时提出相应的初步遴选方案,2.市编办,市法制办负责对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的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进行初审.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遴选方案进行初审、提请市编委会研究。二 组织实施阶段 2016年10月中旬、各部门根据市编委印发的整体划转方案做好落实.1,市交通运输局做好人员,资产,档案等划转移交和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工作,2,市编办负责涉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具体事项、范围以及相关权限的梳理工作 市法制办负责对梳理结果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履行相关上报工作,3 市编办负责按规定程序完成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审批工作,同时 完成所涉及部门的机构调整和职能。编制等划转工作,4、市法制办。市交通运输局共同负责对相关执法人员的法 制与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 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0月下旬.基本完成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并,继续完善和巩固 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建立和完善制度,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积极准备接受上级检查验收,各县 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的改革试点方案、并于年底前组织实施到位,四、保障措施.一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时间紧 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机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市级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编办牵头负责具体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法制办,监察局等部门协同配合,市辖各区要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因地制宜,稳妥推进,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县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由同级机构编制和法制部门会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意见精神 提出本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二。明确责任 扎实推进市编办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执法队伍整合工作 同时、支持和指导市辖各区和各县的相关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清理和调整相应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公布有关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市人社.财政部门要做好人员和经费划转工作。三、统筹兼顾。平稳过渡改革过渡期间,各相关监管执法责任仍由原单位承担、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好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实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的平稳过渡,四,加强督导 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经等纪律 做到令行禁止,特别是在职责划转,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过程中、应按照规定处理好人财物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纪检监察 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编办和相关涉改部门要及时掌握和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协调指导,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