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效规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一 加强消防安全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协调教育系统,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二.执行国家、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定,三、研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发展规划、消防宣传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四,定期分析 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学校贯彻消防法规 整改火灾隐患 总结 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五。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 重要季节,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对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 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二 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组织.实施和协调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三,组织开展师生 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四,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维护 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五.组织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维修等建设工程和修缮工程的消防设施建设。依法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六.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七,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师生、员工自防自救互救工作 八、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九,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其他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 教育和管理职责 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 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一、设置消防安全课程 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认知特点。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教育课.并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的在职培训内容 小学。初中每学年布置至少1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把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校外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考核体系,二.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充分利用校园电视 广播,网络。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宣传载体,常态性播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并在校内各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及消防安全提示,三。举办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活动契机、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四,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火场逃生自救要领、四。加强防火巡查和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应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 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寄宿制学校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检查.检查时应填写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部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备是否完好、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四、消防设施 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是否健全.设施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及档案、图书 实验器材、精密仪器等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六 师生.员工用火及用电行为有无违章情况 七、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校医院 医务室 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 实验室,礼堂。文物古建筑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当加强夜间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指出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组织扑救.五,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学校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 专职管理员应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定期查看运行记录并进行测试.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整洁.卫生,有效。一 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对安全出口上锁。二,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严禁遮挡,覆盖或关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三 应确保灭火器定点摆放。不得随意挪动 并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四,应严格按照规划布局设置,迁移消防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埋压.圈占,挪用,损毁.移动,拆除消防栓或涂抹.粘贴,遮挡消防标识,五.应定期对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六,学校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专门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安监部门 公安派出所在防火安全检查中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 及时予以核查.消除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措施 期限并落实整改经费.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自身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 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三.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七.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学校要对电气,燃气设备的使用及明火动用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一、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二,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电器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进行测试、三.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四、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五、禁止在校园内使用电热棒 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六,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七.因特殊原因确需进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做到火不离人、人离火灭、八。校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师生。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八.加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一.校园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二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九 加强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学校可根据办学规模和消防工作实际需要,在校内教职员工队伍中组建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开展培训,一.义务消防员应接受业务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二 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三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十,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学校及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应当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学校应组织全员学习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六 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七、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八.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九.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十 严禁组织学生参与火灾扑救活动.十一 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措施、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