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迁市区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市各开发区.新区 园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 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依照、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14,71号,要求。特制定,宿迁市区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6月4日.宿迁市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为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按照、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总体要求.特制定、宿迁市区建设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一,适用范围宿迁市区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等建筑工地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置,二,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协同应对.应急迅速.措施到位,属地为主、监督有为.三.预警信息.一 预警信息发布.根据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不同等级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区各建筑工地项目部发布.二、预警信息查询及来源,1,PM2,5监测网,宿迁市环保局网站网站,电视.广播,报纸等平台.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利用网络 短信等方式建立的预警信息发送平台。四.预警分级,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由轻到重分为四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四级 三级 二级和一级 分别用蓝 黄,橙 红颜色予以标示.一级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四级蓝色预警。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 3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三级黄色预警。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4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二级橙色预警。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01,45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一级红色预警 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450、且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五,应急措施根据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的不同预警等级。建筑工地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一,四级蓝色预警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土石方施工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 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二 三级黄色预警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监测点附近建筑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三,二级橙色预警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市区范围内建筑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四、一级红色预警施工现场全面采取扬尘控制措施 工地现场全面进行洒水、市区范围建筑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及造成扬尘的作业、重点整治项目停止施工,六。应急启动与解除接到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解除,预警等级通知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立即通过信息平台等方式通知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启动.解除 应急预案,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迅速传达到所辖区域内的建筑工地,应急预案启动后 建筑工地按不同的预警级别要求。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七,保障措施.一,成立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市区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见附件、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二,全面排查、市质安站负责直管范围内建筑施工现场排查工作.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施工现场排查工作,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列出重污染天气期间停工工地名单,并于2014年6月25日前报送指挥部办公室、三 加强督查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落实监管职责 在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预警等级采取有效措施、督查施工现场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扬尘控制措施情况,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时督促列入重污染天气期间停工工地名单的项目立即停止有关施工。并于启动预案次日将检查情况报市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全市通报并取消有关责任单位评先评优资格 联系人、蔡小奇 联系电话,0527。84387339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附件,1。市区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2 市区重污染天气期间停工工地名单.附件1.市区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组 长。王健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副组长、陆,军。市质安站站长成,员,胡立文 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池、永 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许,斌,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长曹庆功、湖滨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王.峰,市质安站副站长指挥部下办公室.设在市质安站、陆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