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宿迁市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监管工作。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苏交港,2012 13号、精神.对全市危险品码头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一 危险化学品码头作业区域安全监管职责划分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码头.包括码头区域和至引桥根部的管线,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二 危险化学品码头危险品储罐,库场的安全监管职责划分1 对全市现有的四家危险化学品码头,其中宿迁港务处小杨庄码头的危险品储罐,库场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沭阳黄庄油库码头。黑鱼汪油库码头、江苏苏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码头的危险品储罐.库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2,对正处于规划建设中的四家危险化学品码头.宿迁港中心港区陆集作业区码头一期、宿迁港中心港区陆集作业区码头二期 宿迁港中心港区国邦石化码头,宿迁港中心港区中油作业区码头外的的危险品储罐、库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3、对以后规划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码头的安全监管职责,凡属于公共码头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储罐.与码头泊位通过管线相连,库场.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属于货主码头,包括作为货主码头同时提供公共服务的码头 的危险化学品储罐,与码头泊位通过管线相连、库场、直接用于化工生产企业产品或原料储存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批发或零售经营的,以及在港区内与码头泊位不相连的危险化学品储罐,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三,港区内加油站、包括水上加油站、安全监管职责划分在港区陆上专门为港口企业的装卸设备,非营运车船服务的加油站、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在港区陆上为社会车船服务的加油站、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四.相关要求1.明确范围、落实监管职责,各县区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码头。储罐 库场的基本情况全面调查摸底,按照本通知确定的职责 逐一界定安全监管范围,杜绝监管盲区、明确监管分工 落实监管职责。2。加强协作、做好交接工作,各地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港口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通知要求,遵循.依法合规 利于监管.方便企业.保障生产。的原则,加强沟通协商,注重协作配合。确保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请各地将本通知精神及时告知辖区内有关部门 企业。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