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 2016、8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单位、为补齐地下基础设施短板.强化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利用和有序开发能力,提高城市建设的综合效益和地下管线建设总体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目标。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2016年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30公里。2017年建成.2018年投运 通过试点工程、探索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模式 形成可复制 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力争累计建成地下综合管廊80公里。部分新区、园区、成片开发区域形成环网规模、马路拉链,逐步减少,地下管线的应急防灾、安全运营水平逐步提升、远景目标。到2040年,力争累计建成地下综合管廊200公里,城市建成区范围连片成网 地下综合管廊发挥规模效应。地下管线的应急防灾、安全运营水平明显提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二 基本原则,1,科学规划 有序推进,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注重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各类地下管线 道路和轨道交通等专项建设规划.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科学制订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严格执行行业技术标准。在总结试点工程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按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及实际需求。统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 新区与旧区 地上与地下的关系 因地制宜地选择建设区域,确定建设规模.优化建设方案 分重点。分区域,分步骤组织实施.3。创新机制。社会参与,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完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模式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创新地下综合管廊投融资模式、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二、主要任务,一,编制专项规划、梳理各类地下管线,2016年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明确综合管廊建设路段与相交非管廊路段,管廊相邻地块地下管线的设置衔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规划期末道路线网布局,按照连片成网的规划目标,2016年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管线入廊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竖向控制等,明确近期建设规模和时序,专项规划批复后,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严格执行.二,明确重点建设区域。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必须按照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的要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具备条件的老城区.应结合地铁建设,棚户区改造。高压电力线上改下,地下空间成片开发等工作,与新建。改.扩建,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三,明确建设管理主体,按照财政体制。市本级、各区政府,管委会,财政出资建设的道路并随路同步实施的地下综合管廊 分别由市和各区政府、管委会 明确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的实施主体。四,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多种方式组建实施主体,可由入廊管线单位共同组建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股份制公司 或者由政府投资公司与入廊管线单位合作组建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股份制公司,或者由政府单独投资成立公司、负责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实施PPP模式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 113号,要求.市本级由市级部门 区级由区政府。管委会,指定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项目采购可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市.区两级具有较强建设管理能力和丰富基础设施投融资经验的国有企业 应积极参与PPP模式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五 明确入廊要求。专项规划明确设有地下综合管廊的道路.在新建、改.扩建.时必须同步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时,规划中已明确纳入地下综合管廊的新敷设和需迁改的所有管线 必须全部入廊 其他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线产权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各自管线入廊工作.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可纳入综合管廊的重力流管线、也应积极入廊、凡按照规划要求应纳入地下综合管廊的管线 不得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六.实行有偿使用.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号 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入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对入廊费.日常维护费收费标准无法协商一致 由同级发改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一致后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建成并运营一定时间后.市物价局应会同市建委 市财政局制定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指导意见 采用PPP模式建设和运营的地下综合管廊不能通过收费收回成本的。由同级财政对建设投资和年度运营维护费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七,完善管线迁改政策、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建委 各管线产权单位调整完善现行管线迁改补偿方式、另行制定补偿标准。含管线割接所需费用。八,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严格按照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等要求对地下综合管廊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 以满足入廊管线的使用和运营维护要求,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地下综合管廊工作的指导.监督 服务和支持、加强对地下综合管廊设计,施工,验收等全流程各环节的规范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采取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等模式.实现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高效管理 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的应用、推进地下综合管廊主体结构构件标准化,积极推广应用预制拼装技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要完善管理制度.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 明确入廊管线种类.时间。费用和责任权利等内容,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管理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负责.入廊管线及其设施维护。日常管理由各管线单位负责。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要各司其职 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九,完善产权制度,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应按现行规定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申办地下空间规划 用地等相关手续。不动产登记部门应积极探索研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产权登记制度、三,保障机制,一 加强组织领导,杭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地下管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加强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项目的指导,建立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协调机制、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线产权单位负责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有序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管线入廊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也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部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二。加大财政投入。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及建设目标计划、在年度预算和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并对采用PPP模式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给予财政补贴.财政部门要建立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三.建立项目建设和储备数据库.市建委要会同各区政府.管委会。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库、制定年度建设计划。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加强对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管理。对列入项目库,符合国家开发性信贷资金申报和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要积极申报贷款和发行专项债券,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 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 支持地下综合管廊的良好氛围。本意见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建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意见适用于市区范围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管理工作.各县 市、政府可参照本意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