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通知各县 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 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进一步推动落实 江苏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 2015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加快我市电信设施建设,切实保障电信设施安全运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电信设施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关系国计民生,切实加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事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连续两年将4G网络建设纳入全市重大项目督办 电信部门 本通知所称.电信部门。指市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铁塔公司。有线公司等电信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加大投资与建设力度,电信设施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对我市实施、宽带宿迁.战略和 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电商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市电信设施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 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协作机制还有待加强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 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二、统筹推进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科学规划和协调发展各县区,包括市各开发区,新区 园区 下同 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电信设施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将电信设施建设规划统筹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实现电信设施与其他规划的有效衔接和同步实施、加大通信管网,杆路共建共享.积极推进电力,广电管线杆路向通信网络建设开放、规划部门要坚持科学规划,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将通信基础设施规划有关内容列入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中,对未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的电信设施建设项目,及时依法修编规划,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未考虑电信设施用地的。应依据国家,省.市政府批复的电信设施建设规划.及时对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动态调整 保障电信设施建设用地、电信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规划主管部门。遵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公共利益,改善人居环境,集约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做好铁塔等电信设施建设规划。电信部门要主动向各级政府申报铁塔、电信机房。传输管网等设施建设规划.在实施电信设施项目建设时、要按规定事先向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环保.林业,供电等相关部门申报,严禁未批先建,确保电信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进行 依法实施、协调发展,三、加快办理电信设施建设项目核准和审批各相关部门要本着、规范标准、简化程序,依法核准 做好服务,的原则 加快电信设施建设项目的核准和审批.搭建,绿色通道 优先办理相关手续,积极推进电信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 交通运输、环保。林业.供电等部门在办理电信设施建设项目选址审核手续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符合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申请条件的电信设施建设项目,应尽快办理用地手续。林业部门对电信设施建设涉及到的使用林地、采伐林木事宜.要尽快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林木采伐许可等相关手续 供电部门在通信电力供应上予以优先安排。尽快办理供电手续 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电信设施建设。四.依法加强电信设施管理和保护电信部门是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的责任主体,要把保护电信设施安全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制度,强化措施 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保证通信建设顺利进行 要加强电信设施防雷.抗震性能的保护和检测,及时更换老化设备、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突发应急能力.电信管理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电信设施的保护力度、对电信设施周边的违章建筑。违法施工及其他危及电信设施安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公安部门对影响电信设施建设及运行的不法行为要进行集中整治。予以严厉打击。对盗窃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等犯罪行为及时依法严处,环保部门要做好国家,省有关电磁辐射环保标准等知识的宣传和普及、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对群众在电磁辐射方面的误解做好解释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电信设施建设重要意义、电信设施保护法规的宣传普及.为电信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妥善协调解决电信设施建设及拆建迁建有关政策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铁塔等电信设施 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确需要改动或迁移的 要事先征求电信部门的意见,按照,先建后拆 或,边建边拆。的原则,首先解决通信需求。确定替代方案再实施迁移.并承担迁移所需的相关费用,电信部门要妥善处理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对项目建设产生的土地租金、补偿费用要按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标准执行,及时支付到位、有关单位要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宿迁市中心城区利用公共绿地及政府楼房屋顶设置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14.234号,免费开放公共绿地和政府楼房屋顶 为基站建设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不得收取任何进场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 各县应参照执行.六,切实加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深入排查问题 强化督查考核.共同推进工作.形成企地共建。专群结合 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局面。市政府建立专项引导资金 鼓励电信部门加快电信事业发展。各县区要明确责任部门,强化对电信设施建设的资金.土地等政策支持 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履行职责 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确保电信设施建设保护工作顺利推进。为全市电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