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扬州市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 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市管区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 特制定本方案、一 工作目标坚持,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 居安思危 预防为主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市管项目建筑施工扬尘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改善建筑工地整体面貌。健全机制.提升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处置工作。二。应急领导小组成立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城乡建设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市安监站,市城建监察支队,市建管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市管区域项目的施工扬尘管理工作、各施工企业成立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任务。分解责任、三。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依据空气污染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和发展态势等将预警级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具体预警级别由大气重污染应急办公室发布.一,一级预警环保部门监测区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连续24小时在500以上。达到极重污染.并预测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的 二 二级预警环保部门监测区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连续24小时在301,500之间 达到严重污染 并预测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的 三 三级预警环保部门监测区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连续24小时在201 300之间,达到重度污染。并预测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的 四 响应措施。一 一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市城乡建设局在日常监督巡查的基础上.组织建筑施工扬尘执法督查,督促辖区内建设工地全部停止土石方开挖 渣土外运 混凝土砂浆搅拌 工地清扫等易扬尘工序的作业.二.二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市城乡建设局在日常监督巡查的基础上,组织建筑施工扬尘执法检查 督促辖区内建设工地减少土石方开挖规模 减少渣土外运 混凝土砂浆搅拌、工地清扫等易扬尘工序的作业频次、严格控制渣土运输作业.三.三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市城乡建设局在日常监督巡查的基础上 组织建筑施工扬尘执法检查.要求所有不符合施工扬尘管理要求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建设施工工地洒水清扫,进出车辆冲洗除尘,挖掘土方覆盖等扬尘管理.建设施工工地每天现场洒水降尘不得少于2次,五 响应要求,一,掌握形势.市管区域项目的各施工企业要每日及时通过市环保监测中心网站 电视,广播。手机等途径关注空气质量日报。预报,按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二、迅速响应,接到大气重污染应急办公室启动应急通知后,市城乡建设局将在1小时内通过电话.网站,或短信平台等方式通知市管区域项目的施工企业等,启动应急预案.相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传达到所辖施工现场,按要求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并加强检查,三 及时反馈,大气重污染应急办公室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解除指令后,市城乡建设局将通过电话、网站或短信平台等方式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四,属地管理、县 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相应措施。加大对施工现场扬尘的督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报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