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40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98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3.0.4、4.1.4(2)、4.1.5、4.3.2、4.3.3、4.3.5(3)、4.3.9、4.3.11(2)、4.3.12(1、2、4)、4.3.13、4.3.14、4.3.16、4.4.6(3、6)、4.4.7(2)、4.4.8(5)、4.5.2、4.6.2、4.7.1(2、4)、4.7.2(1、4)、4.8.2、5.1.3(1)、5.1.4、5.3.1(1、3)、5.3.2、5.3.3、5.3.4、5.3.6(1)、5.4.5、5.5.1(5)、5.6.2、5.7.2(3、4、5)、5.7.3(3、5)、6.1.4、6.3.5、6.3.6、6.3.15、6.4.2、6.6.2(1)、6.7.1(3、4、6)、6.7.2(2)、6.8.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