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60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95-2013,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0.1、7.0.3、7.0.4、7.0.6、7.0.9、7.0.12、7.0.13、9.0.1、13.0.2、15.0.7、15.0.8、17.0.3、17.0.4、17.0.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9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