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4部分.沐浴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for public、places Part。4,Bathing,buildingsGB.37489,4、2019发布日期,2019,04、04实施日期、2019.11 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的4、3,5,1、2,5、2,2和5 2,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9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GB 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 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是GB。37489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5 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5,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沐浴区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更衣室.清洗消毒间.储藏间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给水排水。电气设计的卫生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倪骏,郭常义 郑毅鸣 陈健.翟清,沈新,吴世达,苏瑾,张莉萍。杨彦敏、许慧慧,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65、1988、GB。966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