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4部分,沐浴场所Hygienic design.specification。for.public。places Part。4,Bathing,buildingsGB,37489。4 2019发布日期.2019 04 04实施日期 2019 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的4,3。5.1、2、5,2 2和5,2,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 5项标准组成,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 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本部分是GB.37489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5。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沐浴区设计的卫生要求 增加了更衣室 清洗消毒间,储藏间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给水排水、电气设计的卫生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倪骏 郭常义、郑毅鸣。陈健,翟清 沈新。吴世达 苏瑾 张莉萍 杨彦敏.许慧慧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65、1988 GB。966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