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2部分,住宿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for。public places.Part 2。Public,accommodationGB,37489.2,2019发布日期。2019、04,04实施日期。2019,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4。1、5。1.1、5。1.2和5、1。4为推荐性条款 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为GB,37489的第2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3.1996 旅店业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 9663 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客房、清洗消毒间、公共盥洗室和公共浴室的卫生要求。增加了储藏间.洗衣房的卫生要求,细化了通风.采光照明的卫生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健,郭常义。倪骏.翟清。许慧慧、苏瑾,杨彦敏、吴世达。张莉萍。郑毅鸣,王成东 宋伟民,张伟国。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9663,1988。GB、9663、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