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for planning of.townGB.50188.2007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的公告。现批准、镇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8。2007.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 3,1。2。3、1,3、4 1,3,4。2 2.5,1.1、5、1,3.5,2.1。5,2。2.5 2。3.5,4,4,5.4。5 6 0,4。7。0。4、7 0,5,8。0,1、3.4。8,0.2 3。4 9、2,3、9、2 5、1、2,9,3、3.10 2、5、4、10,3。6,10,4 6 11.2.2。11。2。6、11。3 4.11.3,6 11.3.7,11。4、4。11.4,5、11、5。4.12。4,3,13、0。1 13,0.4,13,0。5 13,0,6、13 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 术语.3,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4,用地分类和计算、5。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居住用地规划、7.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9。道路交通规划。10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1。防灾减灾规划,12 环境规划、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4,规划制图、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公共设施项目配置.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任世英、赵柏年 寿民.赵保中,孙蕴山。杨斌辉.邓竞成,郑向阳。傅芳生.刘学功,崔招女、胡桃.乔兵,沈纹,徐詠九。刘志刚,陈定外。潘顺昌.赵中枢,何建清,王宁 赵辉.冯新刚、卢比志 宗羽飞.吴俊勤.汪勰,樊晟 屈扬、张燕霞 邵爱云 杨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