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for,planning,of,townGB,50188 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镇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8,2007.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 1,1,3.1,2 3。1、3.4、1.3,4.2。2,5,1。1 5,1.3。5.2,1。5。2。2 5。2。3,5.4 4,5、4、5 6。0,4.7,0 4 7。0,5.8.0,1。3 4 8。0.2,3,4。9,2 3 9,2。5 1,2,9。3,3.10,2、5.4,10,3、6。10,4、6。11。2,2.11、2 6、11,3,4,11,3.6,11.3,7,11,4,4,11,4、5.11,5 4,12,4.3.13,0、1,13。0。4。13 0,5,13。0.6。13,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4.用地分类和计算,5.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居住用地规划,7.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 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9、道路交通规划.10,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11 防灾减灾规划、12,环境规划。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14、规划制图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项目配置。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世英.赵柏年。寿民。赵保中,孙蕴山,杨斌辉.邓竞成,郑向阳、傅芳生.刘学功,崔招女,胡桃,乔兵.沈纹,徐詠九。刘志刚.陈定外.潘顺昌。赵中枢,何建清,王宁.赵辉,冯新刚,卢比志.宗羽飞。吴俊勤。汪勰.樊晟、屈扬,张燕霞 邵爱云、杨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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