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for planning.of.townGB。50188,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的公告,现批准。镇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88,2007,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 1.2,3。1 3.4。1 3。4。2,2,5,1,1.5 1 3.5、2,1、5 2 2 5、2.3,5 4 4 5,4 5 6,0.4.7.0.4。7,0.5。8,0,1、3 4 8,0,2。3,4、9 2.3、9,2、5,1,2。9,3,3 10,2、5.4.10,3 6,10。4。6。11.2 2,11.2、6。11、3.4,11.3、6.11、3 7。11。4.4、11。4,5,11,5。4,12,4。3。13,0 1,13。0 4,13.0。5.13。0.6,13。0、7条.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前 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4、用地分类和计算,5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居住用地规划,7,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9。道路交通规划。10.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1。防灾减灾规划,12 环境规划 13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14、规划制图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项目配置,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 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任世英 赵柏年、寿民 赵保中,孙蕴山、杨斌辉,邓竞成,郑向阳 傅芳生 刘学功 崔招女。胡桃,乔兵.沈纹.徐詠九.刘志刚.陈定外,潘顺昌,赵中枢,何建清.王宁。赵辉,冯新刚,卢比志 宗羽飞。吴俊勤、汪勰,樊晟.屈扬.张燕霞,邵爱云,杨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