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for.planning,of。townGB、50188.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的公告。现批准.镇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188、2007,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2、3,1,3 4、1、3,4 2、2 5,1.1。5、1,3、5,2.1、5.2、2.5。2。3.5.4 4 5,4,5,6。0.4,7 0 4、7 0.5。8,0,1 3,4,8,0.2,3。4 9 2、3。9,2、5,1,2 9。3,3、10,2、5,4、10,3,6、10、4.6 11.2,2.11。2。6、11,3、4.11,3.6.11。3.7。11 4.4、11 4 5 11.5,4,12 4、3.13。0。1 13、0.4、13 0,5、13、0 6,13,0 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前 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 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 术语 3。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4,用地分类和计算。5.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居住用地规划 7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9,道路交通规划。10、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1,防灾减灾规划,12、环境规划、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4,规划制图。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防灾减灾规划 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项目配置、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程 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本标准参编单位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世英,赵柏年.寿民,赵保中。孙蕴山。杨斌辉 邓竞成。郑向阳.傅芳生、刘学功 崔招女,胡桃 乔兵,沈纹.徐詠九。刘志刚.陈定外 潘顺昌,赵中枢,何建清、王宁。赵辉。冯新刚 卢比志。宗羽飞.吴俊勤、汪勰 樊晟,屈扬,张燕霞,邵爱云,杨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