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2005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Part 2,Tempered glass2005,08,30、发布2006.03 01,实施前言、本部分的5 5 5,6,5.7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 GB。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防火玻璃 第二部分,钢化玻璃.本部分为GB,15763的第2部分.本部分代替GB,T,9963。1998,钢化玻璃、和GB、17841 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本部分与GB,T.996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T,9963,1998的2、本部分的2、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本部分的3 纳入了GB、17841。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GB。17841,1999的5,4.1,5,4.3、6。4.6。6。本部分的5,8。5。11、6、8.6,9.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 1、5。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修改了抽样规则 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本部分的附录A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花新谊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无锡新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建军.邱国洪.韩松 莫娇。龚蜀一 王睿,刘志付.李金平,朱梅。艾发智,邬德华。庄大建.夏卫文,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GB.9963。1988.GB T,9963。1998 GB,17841。1999中有关幕墙用钢化玻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