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绿化10。1、一般规定10、1 1。绿化应符合厂矿总体规划要求、绿化用地布置应根据生产性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厂区景观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条件.植物生态习性,抗污性能和苗木来源.以及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及管线布置进行,10.1.2 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利用厂区非建筑用地及零星空地进行绿化布置,2,应利用地上架空管线、栈桥.架空电力线路等设施的下面及地下管线上面的场地进行绿化布置,3。应满足生产、检修.运输,消防。安全.卫生要求。宜与建 构.筑物、地下设施一并布置,4.生产区的树木种植不宜遮挡厂房的采光和影响厂房通风,5.应选用当地树种。速生树.常绿树,耐修剪的乔木作为骨干树种.可选用乔木与灌木搭配布置美化厂容。6.露天采场。排土场及废物堆场的复垦宜采用抗干旱.耐污染的植物,10,1,3,绿化植物的比例与配置方式应根据企业类型,生产特点,污染性质及绿化效果要求确定,10,1.4,绿地率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确定。无规划条件时、绿地率不应超过20.扩建和改建的绿地率不宜超过15.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