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体规划4.1.一般规定4、1 1.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根据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经济技术条件等编制 应满足生产,运输 抗震。防洪、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发展循环经济和职工生活需要.并应经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 1、2 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工业园区规划以及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专项规划的要求,4.1,3。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分期建设时 应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规划近期建设和远期建设发展用地,做到近期建设集中布置,远期建设预留发展 分期征用土地。4,1.4。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根据建设项目组成 以矿山主要工业场地,冶炼厂和加工厂为主体进行规划、并应满足所在城镇.工业园区及相邻企业的布局和发展要求.4,1、5。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GB,50988的有关规定.4、1,6。企业的物料运输及运输方式的选择应满足生产流程要求、物料运输应短捷、顺畅、物料运输过程中不宜折返。并不宜相互交叉干扰,4,1,7、工业废物应设置专用堆场堆存 废物堆场用地应利用荒山劣地 滩涂 废物堆场应布置在工业场地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废物堆场与居住区及水源保护区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及城乡规划的规定.4,1、8、废物堆场严禁侵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的区域 4,1,9,废物堆场场址宜利用山坡。沟谷的荒地.原地形坡度不宜大于12。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标准,GB。5042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的有关规定,4,1,10,露天采场、地下采场的地表塌陷区和错动区,取弃土场,废物堆场,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进行土地复垦或整治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