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准轨距铁路限界、第2部分 建筑限界GB,146、2。2020Gauge,for,standard,gauge。railways,Part。2。Structure、gauge2020、10 11。发布2021。05。01,实施前言,GB 146.标准轨距铁路限界,分为两部分,第1部分。机车车辆限界,第2部分,建筑限界,本部分为GB,146的第2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46、2。1983、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与GB,146,2。198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铁路建筑限界名称为v 160km、h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见第4章,1983年版的第4章。修改基本建筑限界中的站台限界高度,见第4章、1983年版的4 1,1 隧限,1 隧限 2在轨面以上25mm.1210mm的下部限界增加新建隧道下部轮廓线。见4,2,1,4 2,2.1983年版的4.2 1、4,2.2,删除隧限,1B,隧限02B.桥限,1B。桥限,2B 见1983年版的4,2,1.4.2 2,4。3、1,4 3、2,增加v、160km.h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见第5章。增加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见第6章,删除电气化铁路受电弓位置参考图。见1983年版的附录A.删除超限货物装载限界参考图 见1983年版的附录B。本部分由国家铁路局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鹤寿,魏亚辉。王峰、侯福国 宁迎智,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46 1959,GB、146,2,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