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 quality。standard、for、roiseGB.3096 20082008。08,19,发布2008。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5号。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废止,特此公告 2008年8月19日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 T、14623、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 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3096 93和GB,T.14623、93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 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