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quality,standard,for roiseGB,3096,20082008.08 19,发布2008。10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5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环境噪声污染 现批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2008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 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废止.特此公告。2008年8月19日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 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 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3096,93和GB T.14623 93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