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quality.standard,for。roiseGB,3096。20082008.08 19 发布2008.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5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 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 编号如下。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14623。93.废止。特此公告、2008年8月19日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 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和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 T。14623,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3096,93和GB.T,14623.93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